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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视点

“第二届中国粉画展”征稿通知

  为全面总结和展示首届粉画展以来,中国粉画发展的辉煌成就,进一步推动粉画创作的发展繁荣,中国美术家协会和苏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2011年12月在苏州举办第二届中国粉画展。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中国美协水彩艺术委员会

  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协办单位: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苏州市美术家协会

  苏州美术馆

  四、展览组委会

  主 任:

  吴长江 阎 立

  副主任:

  刘 健 黄铁山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 杰 尹 石 王鸿声

  卢卫星 刘亚平 朱建华

  孙君良 宋玉麟 陆俊秀

  汤钰林 陈 坚 杭鸣时

  周 刚 咸 懿 徐国强

  陶孙贤 夏晓明 徐惠泉

  缪学为 瞿长林

  办公室主任:

  丁 杰 陆俊秀

  办公室副主任:

  咸 懿 陈 坚 徐惠泉

  五、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六、展出日期:2011年12月9日

  七、展出地点:苏州美术馆

  八、展出规模:本次展览评出优秀作品30件,入选作品120件。

  九、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作品收藏以作者自愿为原则。优秀作品30件,收藏费12000元/件;入选作品120件(通过协商收藏作品70件左右,每件付酬5000元)。

  3.画展将出版画集。每位作者赠送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十、参展要求:

  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作品题目、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并通过邮局汇寄50元评审费进行初评。

  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 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00元评审费进行终评。

  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全部退件。作品谢绝合作。

  十一、送件要求:

  作品装帧后的镜框外径长、宽均不得超过1.80米(特殊尺寸需报作品照片由组委会批准)。作品背面右下角须写明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尺寸、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二、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0月9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三、收作品照片地址:

  (215002)

  苏州市人民路1088号 苏州市美术家协会

  陈危冰、冯湘斌先生(收)

  办公电话:0512-65212746

  十四、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五、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六、画展信息可登录

  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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