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星奖”第一届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评选活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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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为响应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文化强国”的号召,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教基二(2011)4号《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的精神,在国家教育部门、文化部门、美术书法部门等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特设立实施“素质星奖”活动项目。
二、宗旨 构建明星平台,展示艺术素质,提升创造才智,成就终身发展。
三、口号 这里是星光大道
四、特色 书画评选与指导办学结合,书画名家与参评师生互动, 明星平台与招考美院联姻,国内活动与国外交流并进。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文化部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书画委员会 中国艺术创作院 承办单位:中国艺术创作院少年儿童书画院 组织、评审委员会:本次活动聘请当代著名书画家、教育家、文艺评论家担任顾问、组织评审委员,详情请登陆中国艺术创作网 “中艺星斗”、“中艺星光”栏目。
六、奖项设置
活动分为初评、网络展示和现场决赛三个阶段,所有参评者均颁发奖励证书。作品经初评后进入网络展示,优胜者于2012年7月在北京参加现场决赛,现场评出钻石星奖、金星奖、银星奖,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和奖品。获奖作品结集由《中国艺术》杂志设专号出版。
七、参评者待遇 1、获银星奖以上者可申请批准加入中国艺术创作院或少年儿童书画院为会员。 2、优秀辅导教师授予“红烛星光”称号,可申请加入中国艺术创作院为会员,每人奖励价值5万元的名家书画作品。 3、优秀组织者授予“伯乐星光”称号,可申请授牌在当地成立中国艺术创作院少年儿童书画院分院或教学基地,每个奖励价值5万元的书法名家题字。 4、免费参加中国艺术创作院主办的辅导教师培训班,提升教学质量,扩大教学规模。 5、免费参加主办单位设立的“书画名家讲习堂”,与书画名家现场互动。6、获奖名单在相关媒体公布,并在主办单位官方网站“校园素质星”、“教师素质星”、“学生素质星”栏目展示。 7、特别优秀的辅导老师和活动组织者可聘请担任中国艺术创作院少年儿童书画院领导职务。 8、优先参加主办单位组织的青少年儿童艺术代表团出国展览交流活动。
八、征稿要求 1、面向全国及海外华人华侨子弟征集书画作品。2、作品主题健康向上。3、作品规格不超过6尺宣。4、书法作品含毛笔、硬笔、篆刻,美术作品含国画、素描、写生、儿童画、创意制作等各类型美术作品。5、请寄原作,概不退稿。6、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作者姓名、年龄、指导教师、联系电话、详细固定通讯地址及邮编、电子邮箱等。7、参赛作品每件交评审费及通联费20元(从邮局汇款,请勿夹带现金)。
九、分组 幼儿组(7周岁及以下)、儿童组(7周岁以上至12周岁)、 少年组(12周岁以上至18周岁)、青年组(18周岁以上)。
十、截稿时间:即日起征稿,至2012年1月2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投稿及汇款地址
地址:北京100076信箱68分箱,邮编100076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宣颐家园南门旁) 中国艺术创作院“素质星奖”组委会收, 联系人:吕玉平。
咨询电话:010—87973276
15010233799 15300173005
电子邮箱:zyszxj2012@126.com
QQ: 2547967558 活动详情请登陆中国艺术创作网(www.zgyscz.com)
“素质星奖”第一届全国青少年儿童
书画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1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