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拥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我省各族人民的创造力、文化价值和审美情趣。在山东省第一批、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有梁祝传说、孟姜女传说等41个美丽的民间传说,内容丰富,情节动人。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文化强省战略,我院拟以此为题材展开美术创作,用中国画的形式直观形象地加以展现,多侧面地宣传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树立山东文化品牌,并将于2013年举办由山东省文化厅主办,山东画院承办的“美丽的传说——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学中国画展”,同时出版文图并茂的大型画集。
通过实施这项创作工程,创作一批具有强烈艺术魅力和齐鲁文化特色、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美术作品,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保护、利用和宣传好山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打造以齐鲁文化为标识的美术创作队伍,为建设和谐山东作出积极贡献。
作品以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学美术创作选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41个民间传说为表现内容,以山东自然、人文景观为元素,展现丰富多彩的齐鲁文化和山东浓郁的人文情怀。作品形式为中国画,统一尺寸为8尺整纸,横竖均可。
作品应紧扣主题;所有内容均为原创,不得侵犯著作权、知识产权和其他专有权利。申报者可申报多个选题,最终由评委会确定一个题材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创作草稿及正稿。同时鼓励作者艺术上的探索和创新。
本工程征稿工作以特邀画家和公开征集两种形式开展。特邀本省部分一流中国画名家进行创作(选题以公开征集评选的缺项为主);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作品,不仅大幅度、立体式的宣传“非遗”,且全面培养创作力量,特别是打造中青年中国画家的创作队伍。
组成由著名中国画家、评论家、非遗研究专家、民俗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分三个阶段对申报作品进行评选,即小草图(电子版)、正稿或墨稿草图及正稿评选。电子版小草图以评议的形式进行,正稿或墨稿草图、正稿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
特邀画家以邀请函的要求创作作品;公开征稿作者仔细研读征稿文件后,2011年12月31日前提交小草图(电子稿);草图经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认可后,2012年3月30日前申报正稿或墨稿草图(最长边距不小于1m);定稿后,进入正稿创作并在2012年底前完成正稿。
本工程将由正规出版社出版入选作品的大8开精装画册,内容除作品外,还包括每项民间传说的故事内容、故事发生地风土人情及非遗资料(文献照片等)、写生资料、作者简介等。画册还将附录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介绍,宣传、普及 “非遗”知识。
“美丽的传说——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学中国画展”定于2013年在山东画院新址展厅举办。展览将展出反映山东非遗41个民间传说的82幅作品(每选题两幅)。除作品外,同时附有非遗项目及传说故事介绍、作者介绍及写生资料等文献版面。在大厅内设大屏幕循环播出非遗资料片。展览开幕式将邀请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领导,协办单位负责同志,知名画家、理论家,全体作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出席,并邀请中国文化报、美术报、中国书画报、山东电视台、齐鲁电视台、济南电视台、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生活日报、山东商报、山东广播电视报、济南日报、济南时报等新闻媒体参与报道。展览开幕当天发行宣传非遗作品的首日封。展览将作为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的外围展,并到中国美术馆展出,随后有计划地进行省外及国外巡回展出,宣传山东非遗文化及山东画家。
本工程入选作品将由省相关文化部门收藏,设馆长期陈列,并向入选作品的作者支付政府收藏费,颁发收藏证书。
山东画院
201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