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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评论

法院判决了什么

批评是审美判断而非情感判断

  郭庆祥输了,如果不是终审判决,我们很难说出这样的话。但是,这并不是一次大快人心的判决。郭庆祥委屈,众多的批评家不满,赢了官司的范曾也未见如何的兴高采烈。作为一名批评的从业者,我从法院的判决中读到了有关批评的消息。

  法官是不是批评家,法院是否是学术机构,法院的法官是否有权利或者有能力来肯定或否定一种艺术观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观点”必须是“艺术的”。郭庆祥之所以委屈,一些批评家们之所以不满,就在于他们认为郭庆祥的批评是“艺术观点”。郭庆祥自己说:“我坚持认为‘笔墨官司’理应‘笔墨打’,法律也无权对我的艺术观点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判决。”遗憾的是,法院还是判了。

  为什么会如此呢?

  我以为问题还是出在了所谓的“艺术观点”4个字。也就是说,郭庆祥以为的“艺术观点”并未得到法院的认可,不仅不认可,而且认为他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从所谓的艺术进入了道德层面,这就怪不得法院或者法律了。

  我曾经说过,批评不会因为这次判决而消亡。理由是郭庆祥的批评欠缺艺术的含量,他引以为据的“流水线作业”并不具备太多的学术含量。范曾成为今日的范曾,不是靠着“流水线”的作业方式,而是靠着其他的更为复杂的方式而成的。如果批评范曾,我们必须把他放在20世纪中国人物画发展框架上去考量。在“徐蒋体系”内,范曾的艺术有无传承,有无发展?与方增先、王子武、周思聪、杨之光、刘国辉、吴山明等人比,范曾的特点又在哪里?他的笔墨功夫又该如何衡量?他的市场运作方式如何?如果我们的批评不把这些问题讲清楚,我们的“观点”就可能是牢骚而不是“艺术”。把牢骚当艺术,那就由不得别人不抓辫子。

  因此,我认为法院的终审判决恰恰抓住了郭庆祥的辫子——牢骚的而非艺术的。也正是这个抓辫子似的判决让我对批评的前景充满信心。那就是批评是艺术而非情绪;是审美判断而不是情感判断。

  以郭庆祥之阅历,他若潜下心来做学问,或许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成为一名真正的批评家。因为,作为藏家,他所过眼的东西实在太多,他的眼光之高是毋庸置疑的。如果说我的这篇文章还有置疑的话,那么,我置疑的是他的冲动以及他把冲动当做批评锋芒的冲动过程。

  2011年,应该是批评家们比较惭愧的一年。这一年,我没有读到可堪欣慰的文章,反而是一个假摔——范曾与郭庆祥的官司,让批评家苍白的脸上泛起了些许生命的血色。但愿这些许的血色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真正的批评焕发生命的一个起点。这个起点虽以终审判决的形式站在了2012年,但我瞩目这个来自法院的开始。因为它判决的不是批评的正误,而是什么是批评这个问题;它否决的不是“艺术观点”,而是生活中与艺术无关的一些东西。它没有裁定什么是批评,而是判定什么不是批评。有了这样的判定,日后的批评有了希望。


美术报 评论 00006 法院判决了什么 2012-01-14 2296593 2 2012年01月14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