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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加拿大中华诗书画大展开始征稿了。加拿大中华文化研究院是加拿大华人艺术家联合成立的学术团体,专门从事中华传统文化的研究、创作、交流和普及。自2006年首展开始,已经成功举办了六届大展。叶嘉莹、贺敬之、沈鹏、马西光、何镜贤、张锲、林从龙、周士心、洛夫、孟繁锦、霍松林等30余名中加两国老艺术家担任学术顾问。本项年度展在加中两国乃至全球华人艺术界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已成为加中文化交流的品牌活动。中国党中央倡导文化兴国,我们无论身在何方,同为龙的传人,有责任共同肩负起弘扬中华文化的历史重任,一如既往,把我们悠久的传统文化艺术在全球弘扬与传承。

  现将“第七届加拿大中华诗书画大展”征稿细则公告如下:

  一、大展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温哥华总领馆、加拿大华人企业协会、加拿大华人艺术家总会、中国《中原经济区论坛》、书法导报社。

  主办单位:加拿大中华文化研究院

  协办单位:

  中加文化会馆、加拿大环球华报社、加拿大三维艺术协会、河南华侨书画院、枫华(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天骧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二、征稿对象:

  加拿大华人艺术总会、书协、美协会员,中国书协、美协及各省市书协、美协会员,具有创作实力的诗书画作者(包括中国台湾、港澳地区和日本、美国、东南亚及世界各国具有创作实力的中华诗、书、画作者)。

  参赛作者须附相关证件复印件及个人艺术简历(另纸),并以15厘米左右见方纸片书写详细通信地址、手机或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粘贴在作品右下角。

  三、“第七届加拿大中华诗书画大展”征稿内容及作品款式:

  1.诗词、书法、绘画作品内容,须积极向上,引人奋进。歌颂历史悠久的中华文化,歌颂加中两国人民的友谊,热爱地球,保护环境。鼓励原创诗词、具有创新风格的作品。

  2.诗词作品用A4或16开纸打印或者工整书写,也可以书法形式交作品;书法、美术作品尺寸须四尺整张以上。书体、画种、款式不限。篆书、行草书须另纸工整书写释文。

  3.欢迎海外各华人社团,国内各社会团体、院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组织选送。大展办对作出贡献的单位颁发组织奖。

  4.不接受临摹作品,如因他人对来稿主张权利而发生来稿著作权或所有权纠纷,均由来稿作品署名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来稿均不需交费,不须装裱。作品均不退还。请作者自留作品备份。

  6.大展组委会对收到的作品享有所有权和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凡来稿者均视为作者已同意将其来稿作品的所有权无偿授予本组委会。

  四、作品评选及奖励:

  大展组委会邀请中华诗词学会、中国书协、中国美协著名专家及资深诗书画媒体人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认真履行三审规程,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对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审。

  本届大展评出300件左右入展作品,再从其中评选金奖3名、银奖9名、铜奖24名。

  入展作品结集出版,向海内外发行。

  金奖奖金5000元/人,银奖奖金3000元/人,按国家规定税率扣除税金一次发给。

  铜奖发给价值1000元/人的纪念品。获奖作者和入展作者均发给《证书》和《第七届加拿大中华诗书画大展作品集》一册。获奖和入展作者名单在《书法导报》、《美术》杂志和《加拿大中华文化研究院网站》等媒体登载。

  获奖作品作为本院特邀研究员提名条件之一;入展作品作为本院特邀书画家提名条件之一。作者接通知后可自愿申请相关资格。

  五、征稿时间:

  自本启事发稿之日起开始征稿至2012年6月10日截稿。

  六、展出时间:

  获奖和入展作品于2012年7月在加拿大温哥华市展出。届时将邀请加拿大三级政府、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馆和中加两国书画家出席开幕式并观摩大展。于适当时间在中国深圳或其他城市展出。

  七、征稿地址:

  加拿大:102-688 FAIRCHILD ROAD VANCOUVER BC CANADA V5Z 4P7

  TEL:604-267-1288

  CELL:778-855-1528

  中国: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地坤街9号中加文化会馆

  电话:(0371)68080213

  传真:(0371)68080113

  邮编:450046

  联系人:张俊丽、叶晶晶

  加拿大中华文化研究院

  第七届加拿大中华诗书画大展组委会

  201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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