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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视点

一字之差,雾里看花

□本报记者 王凯

  有位朋友曾经告诉过我这样一件趣事:乘火车途中停靠的时候,下车买了一瓶“农夫山泉”矿泉水,打开喝了几口发觉味道不太对,仔细看了一下商标发现,并不是“农夫山泉”,而是一瓶“农天山泉”。在文化情境复杂多元化的当下,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有“康师傅”,也有一个“康帅傅”;有“汰渍”,也有一个“汰洁”;有“雕牌洗衣粉”,也有一个“周住牌洗衣粉”。

  像这些可视作赤裸裸的“山寨文化”,识别起来还是相对简单的。但这很容易让人想起美术界的许多类似情况,虽然看上去并不那么明显的“山寨”。

  今年央视的“3·15”晚会上,一段关于玉器造假的视频被曝光——“北京百雅轩拍卖有限公司”被曝将一件在安徽蚌埠北工地玉器市场千元买进的仿品,收取了一定的鉴定手续费后,在“百雅轩拍卖有限公司”的网站上展出,起拍价标为48万元。

  这原本是中央电视台近两年来对古玩造假销售的曝光,看上去似乎平淡无奇且已经为大众所知晓,然而,问题就出在“百雅轩”三个字上。

  美术界不少人都知道北京的中国美术馆隔壁,有一家“百雅轩”。不过,此“百雅轩”非彼“百雅轩”。

  中国美术馆边上这家“百雅轩”全称是“百雅轩文化艺术机构”,而央视“3·15”晚会上这家“百雅轩”全称则是“百雅轩拍卖有限公司”,这两家机构虽然名称中都有“百雅轩”三个字,都可以简称为“百雅轩”,但是,两者的性质却不尽相同。且不论“百雅轩文化艺术机构”运作模式如何,两者还是有区别的,或许也因为如此,针对此事,“百雅轩文化艺术机构”相关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出来分别在微博和官网上发出声明,表示所谓的鉴定事件绝对与己无关,并且“百雅轩文化艺术机构”从未以“百雅轩”字号注册拍卖公司。

  虽然此后涉嫌鉴定虚假的“百雅轩拍卖有限公司”也出面澄清与“百雅轩文化艺术机构”分属不同的机构,但中国文字博大精深,其玄妙之处有时候就在于一字之差,就表现并蕴含着完全迥异的内容,如果不仔细注意,很多时候非常容易混淆。

  因为这样的观念使然,回想起来这些年,“××省画院”与“××画院”、“××书画院”与“××画院”、“××书法协会”与“××书法家协会”……一些新近设立的美术机构,常会取出与一些常规知名美术机构类似的名头,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极容易引起人们的混淆。这样的机构有的分属两地,也有的就同在一座城市,往往使人如雾里看花。

  两家名称相近的机构,其成立总有个你先我后的问题,我们不能说先成立的就一定是好的,后成立的就一定是不好的,但两者之间却是一定存在差异。“山寨文化”下的产物只需稍加辨别,还是容易发现其马脚的。因为,假是他们的命门。而美术界的好多情况是,许多机构只是名称相近,而不是非法。

  其实上面所出现的这些情况,归根结底,还是一些人的观念在作祟。毕竟,在大多数人的认识中,注重出身、对出身的看重,还是不言而喻的,比如国字号、省市级、老字号的机构,往往都是外界认定其正规与否的先决条件。

  名称相近的美术机构之所以层出不穷,不外乎两个原因:其一,是体制之争;其二,则是利益之争。体制之争最典型的莫过于当年苏州国画院与苏州画院的“画院门”之争,实际上苏州的两家画院虽然一为公立一为私人申请挂牌,但都是相对正规的,由于体制的原因,最后打起口水仗。实际的问题就在于,主管部门对行业内部情况相对模糊,不会认为经他们手所批出的、仅仅一字之差的美术机构,日后会带来如此多的麻烦。利益之争则是一些投机分子利用已有机构的影响,通过不法活动骗钱骗财。这种情况,多数书画家都是有着亲身经历的,时常会接到打着机构名称莫名其妙的电话和邀请函,交画或是交钱参展。

  有观点认为,体制之争的实质就是利益之争,文化产业的改革推动了文化市场的发展,市场的发展也加剧了官办与民办之间的竞争,而这种竞争一旦脱离了道德与规章制度的约束,势必就会滋生不法分子利用不当竞争谋取利益。同时,也有一种观点认为,有竞争才会有发展,在艺术行业乱象丛生的当今,或许这种乱恰恰可以起到大浪淘沙的作用,从不同的角度激发官办机构的活力,为文化体制改革提供一定的启示。


美术报 视点 00003 一字之差,雾里看花 2012-04-14 2404100 2 2012年04月14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