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浙兰溪焦石村有孝亲村规八百年历史,古村落孝文化浸注日常生活已成定律。二零零九年农房改造以一户一宅为标准,经村民大会议定,凡享受农房改造,子女需与父母同住新房。初识一出,即引担忧,盖同住则婆媳间不易处也。且自立门户分灶吃饭多年,一有纠纷,何以自处。然村规已定,按章办事。数年来,贤孝尊老之风大盛。农村居家养老向为难题,焦石村之举或可为吾浙与全国立一参照。
民生书法之二十七。
壬辰春,陈振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