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画院公开招聘画师、行政人员公告
杭州画院是杭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杭州市文联)所属相当正处级事业(全额)单位,是杭州市美术创作和研究的学术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开展美术创作、学术研究工作,组织交流、采风、展览等活动。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画师2名,行政人员1名(杭州市区)。依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范围
(一)招聘岗位:画师、行政
(二)招聘人数:画师2名、行政1名
(三)招聘范围:画师(全国),行政(杭州市区)
二、招聘条件
(一)画师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文艺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岗位所需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学历(学位)、年龄和专业条件:
(1)中国画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该专业副高以上职称;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获得国家级展览一、二等奖)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创作和学术研究水平高,在国家级(中国文联、文化部、中国美协)主办的专业展览和学术活动中获奖或多次入选,在省级(省文联、省文化厅、省美协)主办的专业展览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
(二)行政人员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文艺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岗位所需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学历(学位)、年龄和专业条件
(1)绘画、美术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熟悉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公文写作能力,善于协调各种关系,会做党团组织工作。
(4)具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经历。
三、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1日至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杭州画院(地址:杭州市西湖文化广场E区32号7层杭州画院办公室)。
3、报名者现场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递交材料后现场填写《杭州市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外地或因故不能现场报名者,可来电索取报名表,或在杭州人事人才网下载(www.hzsrsj.gov.cn),填写后与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并以快件寄到杭州画院办公室(地址:杭州市西湖文化广场E区32号7层,邮编:310014);以快件形式投寄报名材料,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寄出(以当地邮戳为准),并于报名截止日后5日内送达,逾期将失去报名资格;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异地报名者,由杭州画院通知,须持报名材料的原件于笔试前一天来画院进行确认。报名应聘者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杭州画院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凡审核合格者凭《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相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二)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数达到1:3以上的方可开考,报名不足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知识。
2、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笔试时间初定为9月24日(周一),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1、报考画师岗位的需提供代表自己最高创作水平的作品6—8幅,其中必须有6尺整张以上大画2幅,用于作品观摩;还需参加招聘方组织的现场创作和结构化问答。
2、行政岗位采用结构化问答。
面试时间初定在9月24日至9月26日之间,具体时间及地点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需要增补的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声 明
1、应聘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伪造证件者一律不予录用,录用后查出伪造证件者,一律予以辞退。
2、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杭州市文联、人事部门和杭州画院的领导将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聘请国家及省市美术界的专家、学者参与评审,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峪虹
联系电话:0571-87023220
手机:13805736601
联系邮箱:hzhuayuan@126.com
杭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杭州画院
201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