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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魂“全国首届诗、书、画作品征集推介”暨全国首创“诗书画歌曲”录制、推广活动
由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主办的“中华魂——全国首届诗书画作品征集、推介活动”,已于2012年8月在北京正式启动。本次活动将征集、选拔一批我国近年来创作的优秀“诗词、书法、绘画作品”,并以《中华魂全国诗书画精品集萃》大型画册等形式进行推介、宣传,并将重点选拔出代表性的“诗书画作品”转化成“音乐作品”,把“视觉艺术”转化成“听觉艺术”,将完美地呈现“艺术是相通的”这一规律。
一、参与对象: 从事诗书画创作、研究的专业人士及广大爱好者。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10月20日止(无报名及评审费用)。
三、征稿范围:
1、诗词类:歌词、旧体诗词、新诗、楹联、散文诗等。
2、书法类:毛笔书法,书体形式不限,斗方、中堂、条屏、扇面等均可(草书、篆书须附释文)。
3、绘画类:中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版画、线描、素描及钢笔画等。
四、作品要求:
1、展现“中华魂”内涵:赞美中华民族山河风貌、人文情怀等,内容、题材不限;
2、需注重艺术性、创新性、时代性的统一;
3、作品必须是本人创作,内容要积极向上,原创、临摹均可。
五、作品规格要求:
1、书画作品整张最小不小于2平方尺,整张最大不超过8平方尺,装裱不限。
2、作者投稿应注重作品质量,数量不限。
3、来稿一律不退还作者,主办单位可以对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出版、宣传等活动。
六、荣誉设置:
由国内知名诗书画等艺术家组成的审核委员会,对作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权威专业性审核,评定出艺术功勋、艺术成就、艺术贡献奖等若干名并颁发奖金及奖杯。
七、作品展示及推介:
1、优秀作品将由中国文联·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精美典藏画册《中华魂全国诗书画精品集萃》,全国图书馆典藏、发行。
2、优秀作者将应邀来京参加“中华魂——大型诗书画研讨、交流、拍卖会”等活动。
3、组委会与各地美术馆联合,将精选作品在知名城市举办巡回展览、学术交流会及个人巡回书画展。
4、在“中华魂全国诗书画”官方网站上创建“网上画廊”,进行在线展出、拍卖。
八、本次活动亮点:
1、诗词作品:根据作品风格、体裁,选择合适音乐,由专业播音员,进棚录制“配乐诗朗诵”;或请专业作曲家谱成歌曲,并制作伴奏,由专业歌唱家进棚录制,最后制作成“诗词歌曲”,并在此基础上拍摄歌手演唱画面,挑选符合作品的视频画面,配以作者本人的艺术成就画面,制作成MV,电视上播出,知名网站上展出。
2、书法、绘画作品:由专业词作家根据作品的主题、风格、意境、行韵等,先创作歌词,再由专业作曲家谱曲,并制作伴奏,最后请专业歌唱家进棚录制成歌曲;并在此基础上拍摄歌手演唱画面,挑选符合作品的视频画面,配以作者本人的艺术成就画面,制作成MV,电视播出,知名网站上展出。
九、作品请寄:
北京朝阳区安立路101号名人公寓B座1503室 中华魂组委会(收)
邮编:100101。
请另附一页纸注明作者姓名、出生年月、联系电话、通联地址、作品名称及类型等。
组委会电话:010—82780046
82781456(传真)
联系人:孔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