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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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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华夏情”全国书画艺术大赛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南京珠湖书画艺术交流有限公司

  一、评委会

  大赛将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情系华夏、和谐发展”的宗旨,对所有投稿进行初评、复评、终评。

  二、征稿对象

  十八周岁以上的海内外书法家、画家、书画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参赛项目

  1.书法(含篆刻、硬笔)

  2.美术(含中国画、油画、素描、装饰画、工笔画、漫画、版画、剪纸、水彩画)。

  四、作品尺幅及要求

  1.书法、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4尺整张。内容健康向上,尤欢迎表现性情、多元激荡的探索性作品,勿需装裱。篆刻作品2方印拓,请自行粘贴好,同时邮寄一枚印章原件。油画可寄作品照片评选。

  2.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详细地址、邮编、电话、作品名称。另附个人简历一份。信封左下角注明“第三届华夏情”字样。

  五、投稿要求

  1.投稿时每件作品需汇参评费30元,海外每件30美元,汶川、盈江、玉树、彝良灾区投稿作者免参评费。参评费请勿在作品中夹寄,以免丢失,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汇款人姓名、地址必须与署名保持一致,以便统计。

  2.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书画家协会会员、中国艺术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书复印件免交参评费且免初评。

  六、待遇及作品归属

  1.本次大赛拟设金奖30名,银奖120名,铜奖 250名,全国拟入选作品400件,凡入选者具备推荐加入中国书画家协会会员等资格。所有获奖入选作者由艺术指导单位、大赛组委会及主办单位联名免费颁发精致获奖证书。获奖精品作品将结集成册《中国书画名家大典》第十二部。凡组织5人以上非会员参赛且交齐参评费的,免费赠送组织者《中国书画名家大典》一册。

  2.限于人力,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归属大赛组委会。

  七、截稿日期

  2012年12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12月下旬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专业媒体公布。

  八、收稿及汇款地点

  地址:江苏南京市江东门邮局3621信箱 收款(稿)人:第三届“华夏情”全国书画艺术大赛组委会 邮编:210036

  电话:025-86474892 82058472

  传真:025-86474892

  E-mail:Chinaartist@mail.china.com

  九、约定:

  凡投稿者均视为承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第三届 “华夏情”全国书画艺术大赛组委会

  (★另外:上半年的第四届翰墨颂中华大赛和第六届民情大赛《作品集》已出版,欢迎邮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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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报 艺术家 00007 第三届“华夏情”全国书画艺术大赛征稿启事 2012-10-20 美术报2012-10-2000026 2 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