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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中国艺术节
齐鲁画风——山东中国画大展
山东籍画家艺术文献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打造山东文化品牌,促进山东美术事业发展,山东省委、省政府启动了推动形成“齐鲁画派”文化工程。

  “齐鲁画派”的推动形成对山东美术事业乃至全国美术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对打造民族气派的文化强国形象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有利于形成团体优势,发挥整体效应,极大地提升山东美术在全国美术事业发展中的竞争力;三是有利于在齐鲁文化大背景下,达成共识,相互切磋、营造浓厚学术氛围,增强山东美术界的凝聚力;四是有利于系统梳理山东美术发展脉络,出人才、出精品,培育“高、精、尖”的美术创作和理论研究的年轻队伍。

  该项工程自2011年启动以来,认真梳理了山东美术发展脉络,深入研究山东中国画风格和齐鲁文化内涵,并制定了完整的实施方案。作为形成“画派”的前期工作的一部分,确定于在今年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期间举办具有鲜明“齐鲁文化”地域特色的“齐鲁画风——山东中国画大展”,初步呈现“齐鲁画派”的整体形象。

  “齐鲁画风——山东中国画大展”有着明确的学术定位和支撑,“高、精、尖”的代表性作品和一流的齐鲁画家阵容。该展共分4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是从先秦到晚清山东中国画发展脉络的文字梳理和作品(文献性展示);第二部分,是近现代山东中国画家的梳理及作品;第三部分,是卓有影响的省外山东籍代表性画家的代表性作品(文献性展示);第四部分,是新时期以来到当前中青年画家作品。

  为全面展示山东画家的艺术阵容,现面向全国山东籍画家征集文献资料。相关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推动形成“齐鲁画派”工作领导小组(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文联等组成,办公室设在山东画院)

  承办单位:山东画院

  二、展览时间、地点

  展览时间:2013年10月

  展览地点:山东博物馆(济南市经十路11899号)

  三、征稿范围及作品要求

  1.以公开征集和特邀画家两种形式开展征稿工作。除由艺委会提名特邀全国部分山东籍名家外,现通过报刊和网络公开征集山东籍画家的个人资料。

  2.投稿者为在当地有影响的著名画家。

  3.全国美展入选或获奖的中国人物画作品;代表个人艺术风格的中国山水画、花鸟画作品。

  4.投稿的作品及文献资料均为电子版。

  四、发电子版要求

  1.投稿作者请附《作品登记表》,表格可到山东画院官方网站(www.sdaa.com.cn)或齐鲁画派官方网站(www.qlhp.org)下载。

  2.每位作者交作品电子版图片5-8幅,艺术活动照片10幅以内(加图注),作品照片和艺术活动照片每幅电子文件大小在1m以上,发送至邮箱:qlhpzghz@163.com。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作品尺寸,个人活动照片、艺术简介,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五、发送电子邮件时间

  收件截止时间:2013年6月15日。

  六、入选确定

  将由大展组委会召集艺术委员会评审确定入围人选。

  七、展览宣传

  届时将邀请著名美术家和美术理论家举行学术研讨会。通过省及全国电视、网络等空中媒体与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对展览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报道。

  八、其他事宜

  1.主办及承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未尽事宜可查询山东画院官方网站或齐鲁画派官方网站,或来电垂询。

  山东画院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山东文教大厦南6楼

  联系人:张肖萍、张 丽、岳玉珠

  联系电话:0531—82628608

  82628626

  山东省推动形成齐鲁画派领导小组

  山东画院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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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籍画家艺术文献征稿
2013-05-11 3016702 2 2013年05月11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