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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艺事

“拍后先得”是历史的进步吗

  从2009年至今,我国的文物国家优先购买权采取的是一种“拍后先得”模式,即在拍卖成交之后的7天内,国有机构可以“横刀夺爱”。最近,嘉德春拍上包括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等11件拍品被文物部门宣布国有机构享有“国家优先购买权”,最后,其总成交价超过最高总估价两倍多。拍卖结束后,“拍后先得”模式再次引发业内人士关注,一时间众说纷纭——有人说,这种模式只会成为拍品价格的“助推器”,而有人则认为,这种模式是历史的进步。

  乱弹琵琶:对“拍后先得”持反对意见的也不少。他们认为“贪便宜”心态有违《合同法》。如北京天问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季涛:在文物拍卖过程中,国家优先购买权采取的“拍后先得”模式不公平、不合理,也不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竞拍者在场上竞价成功,签署了成交证书,拍卖结果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某个文博机构可以凭文物局下发的一个红头文件,就跳出来跟人家抢东西,这很不地道,从法理上也讲不过去。事实上,之所以文博机构不进场参加拍卖,非要“拍后先得”,并不是技术上有何障碍,讲得直白点儿就是为了贪图便宜。正方反方各有各的道理,小编只觉得与其优先购买不如完善登记制度,或者更能充分发挥文物的价值吧。


美术报 艺事 00006 “拍后先得”是历史的进步吗 2013-06-15 美术报2013-06-1500008 2 2013年06月15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