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出台缘于民办博物馆快速发展的要求
民办博物馆是为了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由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文物艺术等文化资产,依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早在2010年,国家文物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博发[2010]11号,其中第二条就提到“加强扶持,为民办博物馆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特别提到了今后要“加强对民办博物馆的专业指导和扶持”。
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一支重要力量和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博物馆近年来在国内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进入新世纪以来,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民办博物馆发展更加迅速。今天,民办博物馆的建设和发展,关系我国文化事业,特别是博物馆事业大局。据国家文物局公布的数字显示,截止2012年底,全国博物馆总数达到3589个。其中正式注册登记的民办博物馆535个,占到博物馆总数的15%,且每年在持续增加。记者了解到,2011年2月,国家文物局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民办博物馆”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经专家评审,在2011年4月确定了首批启动的“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民办博物馆”试点项目:(一)山西:山西博物院帮扶广灵剪纸艺术博物馆展示服务提升;(二)上海:上海博物馆帮扶上海琉璃艺术博物馆藏品保管提升,并承担《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民办博物馆管理办法》及“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民办博物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三)四川:成都武侯祠博物馆帮扶成都华通博物馆展示服务提升,并承担举办一期全国民办博物馆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培训班。当时对未列入试点的省份和地区,国家文物局也鼓励参照试点工作的原则,自主开展“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民办博物馆”工作,打破管理体制上的壁垒,发挥国有重点博物馆的引领辐射作用,带动区域民办博物馆的进步,帮助民办博物馆更好地融入博物馆行业大家庭。
由于国内的民办博物馆创办历史较短,处于探索发展阶段,从性质、定位、法律地位等方面尚不完善,随着该《意见》出台,将对今后民办博物馆的可持续发展和运营提供更多的政策依据和保障。
据悉,目前我国博物馆等级划分为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国家文物局2009年5月首批公布的名单,评选为国家三级博物馆有288家,2013年5月公布的第二批名单新增国家三级博物馆144家。从某种角度上说,了解一个地方是从国家三级博物馆开始的。而在《意见》中提到的,争取受援民办博物馆达到或接近国家三级博物馆的水平,将对今后规范民办博物馆的行业管理,对各地区博物馆的协同发展以及竞争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