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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2版:画家

“内美”之说 ■渡悟

  黄宾虹将审视笔墨“古理法”的视点从魏晋上窥上古三代,从文人士进而觅迹百工下吏。黄宾虹曾不无忧虑地指出:“笔墨之法,无非如锥画沙、屋漏痕、折钗股诸法,学者人人能知能言,惜乎用力细心体认者少,所谓皮相而已。”黄宾虹研究古文字、古图饰,已摆脱了仅为营造“古拙味”的为“拙”而拙的浅表层面,而是为探究古人“依类象形”即观察世界的心理定势及用线条描摹物象、拼文造字的空间原则,探究书写或契刻过程中微妙而最合自然天性的力感、节奏以及由此而显现的理趣。在1929年黄宾虹编的一部《匋钵文字合证》中就有这样一段“说略”:“古匋拓片文字既可实证钵印之用,书体中有雄浑、秀劲约分二种,皆是为书法源流之参考……”由此进而探究古人在抽象宇宙物象的同时,又外化自己主体情性,即“古理法”形成之初如何“法”自天地自然,而自然之真性情当是其内核。所谓,“书画相通”就通在这里。而所谓“线条”,从来不能被看作是单纯的造型技法,它更地道、更确切的称谓应该是“笔法”。它体现了“写”这一客体与主体的融会;体现了情感与法则的制衡和融合;也意味着“理”与“法”的不可分割。由此,我们不难理解“道咸名贤”们及黄宾虹为何置千年而下已经烂熟了的画坛于不屑而流连于故纸堆,不难理解黄宾虹尽管有一般画家不能企及的大量的古文字、古器物研究,而作画作书却没有故作“古拙”之习气。黄宾虹写道:“上古三代,魏晋六朝,画尚内美,有法而不言法。”这“内美”二字,柳宗元曾用来论辨儒、佛相通之道,真所谓“道、艺不可分”,此处黄宾虹用来形容“古理法”,也极生动地说尽了“古理法”的本质特征与形象特征。人类的实践总是由不自觉走向自觉,“法”的概念是人们对实践作出理性思考的产物。而任何一种实践活动都是过程进行,初级阶段总是自发而不自觉,故而有“法”而不可言说。但它的本质特征的形成及发展取向都有其自在的规定性和不可逆转性,在形态上尤其蓬勃生动,饱满结实,是为“内美”。而以“内美”为其生命的“不言”之“法”,纵然千载之下,终因其“美”在“内”,其“法”“不言”,人们仍不懈地探求着它的无尽魅力。黄宾虹将笔法归纳为“平、留、重、圆、变”5法,并称之为“力挽万牛的健笔”、“救治百病的特健笔”,想来必是从这“不言”之“法”的源头悟出。将原始法则作一种本质与形态的归纳与提取,并于此中提炼出“内美”这一最深层故也最具普遍认同意义的审美范畴,当是黄宾虹于画史源头而求“理法”真谛的成功的探索,也为其作出具有现代意义的选择和兴变找到了一分坚实的依据。


美术报 画家 00052 “内美”之说 ■渡悟 2013-07-06 3087958 2 2013年07月06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