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报 数字报纸


00007版:视点

回眸之五

目标:原创性

■陈振濂

  在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的启动仪式上,我曾明确提出,我们正在做的工作,是一项史无前例的原创性工作。

  这个原创性、这个史无前例,主要表现在对如下四个方面的分析与思考上:

  (一)书法在大学有明确的教学体系,但在中小学因为混同于语文课的写识读汉字,因此从来就没有系统的从教学理念到教学方法的一整套规范。与书法高等教育相比,书法的初等教育基本上处于各行其是放任自流的状态。

  (二)中小学过去是写字教育而不是书法教育。写字是文化技能,是实用;书法却是艺术,是审美。虽然共同面对的媒材是汉字,但写字与书法的目的截然不同,尤其从教育学立场上说,更是如此。因此站在原有的写字教育的习惯立场上来看今天的中小学书法教育,低水平者即作简单等同嫁接之;有思考者感觉应该不一样但又不知应该如何措手,一片茫然。

  (三)绝大部分中小学因为过去并没有单设课程因此不会配置专职的书法教师,而大都是以语文教师兼任。于是极易把语文教学中的写字识字简单移为书法课,缺少在中小学书法教育这个初等层面上的独立学科意识而不得不敷衍走过场。换言之:虽然教育部已明令中小学必须开设书法课,但事实上首先即面临着中小学书法教师人才队伍匮乏、缺少身份认同,缺乏科学专业独立的种种人才困境。

  (四)即使有个别教师有这方面的热情,但也不知如何措手——第一是没有规范的教学大纲与课程表;第二是没有稳定与权威的教材——而没有这两项,所谓的中小学书法教育,就是一个缺少系统的、不稳定的教学目标与过程。亦即是说:它在学科上还未有自我证明的能力:尤其是与儿童文学、中小学音乐舞蹈美术课的相对稳定的教学架构相比,其弱势更见明显。

  ——与健全的高等书法教育相比;与原有的经验丰厚的写字教育相比;与其他学科的教师人才队伍相比;与美术音乐等课具有教材教学规范秩序相比;这种种方面的欠缺与少积累,决定了我们在今天关注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努力,必定会带有相应的史无前例、原创性的特征。

  具体而言,当代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学科建构,应该在三个方面树立起自己独特的观念、立场与方法:

  一、师资:必须明确中小学书法教学的执行者,是书法教师而不是书法家。亦即是说:在师资培养上强调“教”的水平与价值,应远远超过“写”的技能高下的水平与价值——“写得好”只有在对“教得好”提供坚实支撑时才具有意义。不然,“写得好”是书法家必备的条件,但绝不是书法教师的必备条件。故尔我们在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的“教学法评议”一栏中,不断提出各种教学上对应的观念与范畴:如操作技能与审美眼光、教师与书法家、写得好与教得好、写字与书法、技术与能力、书写与拼写……不预设对错的前提,旨在开启书法教师的思维,让他们在分析、对比、思考、判断中凸现出作为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专业立场。

  二、教材:必须强调中小学生书法教育不是要使每个学生都争当书法专家,而是成为一个对书法有欣赏能力的传播者、解说者、体验者。因此在教材编写中,不以书写技能较高下,而以审美能力培养为指标。就像让小学生上音乐课不是去当歌唱家,上美术课不是去当画家,上语文课不是去当作家,上体育课不是为了去参加奥运会一样。当然鉴于书法所依托的文字是中国几千年文明传承的活载体,因此鼓励孩子们在写好字的能力培养基础上成为中国书法艺术的追随者与拥戴者。教材中的所有课程内容展开、教学大纲设置,教学法展开,均须依此一思路而进行。

  三、教学法:必须认真规划中小学生书法课的每一次课的上法。艺术课并不是凭感觉的放任自流,它既被纳入现行教育体制中,就应该包含着严格的科学精神与一定的标准与指标。因此,我们在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实施过程中,特别关注教师的“教案”撰写与实施后的课程总结。我当时提出一个要求,写出“教案”,是规定动作;但具体上课时的即兴发挥,则可以根据需要充分展开不受拘束。前者要求规范,后者又预留了发挥空间。没有前者,会跑野马没准头;没后者,则课程生动不起来。两者都不可或缺。比如具体到“欣赏能力培养”,我们一般不泛泛提“欣赏”而提“审美感受力培养”:欣赏可以随机、即兴而无序;但“审美感受力培养”则必然具有具体的技术数据与指标以供追溯与复按。而后者,正是教育所具有的基本特质,这个原则,动摇不得。

  ——史无前例:

  通过推广、实施书法教师“蒲公英计划”,我希望能建立起一个初步的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学术标杆与学科架构,并以一种不断科研探索的精神,持续地细化它、提升它,使它能与20多年以前我们创立的高等书法教育的成果相匹配;从而形成更完整、全面、覆盖整个书法教育全层次的、代表一个时代的体系性成果。


美术报 视点 00007 目标:原创性 2013-08-31 3162064 2 2013年08月31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