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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展讯

第十三届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活动征稿启事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2011年春季开始,连续举办了三届书画创作高研班,为基层培养了近百名书画创作高级人才,组织学员外出写生,举办学员结业书画作品展,获得学员的认可和好评。现决定开办第四届书画创作高级研修班,聘请在书法和中国画创作方面知名的教授和实力派书画家担任工作室导师,培养高层次中国书画创作人才。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二、上课地点及时间

  上课地点:北京东晓景文化园区、宋庄艺术园区;

  授课时间:2014年3月20日-2015年3月20日。书法工作室每两个月集中授课4天,或利用节假日集中授课;绘画工作室每周集中授课2天,寒暑假休息。

  三、工作室导师及授课内容

  1.倪文东书法工作室(北京师范大学书法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中国书协教育委员)。授课内容:篆书、隶书基础理论,经典碑帖解析与临摹示范,篆隶创作指导;上课地点:东晓景文化园倪文东艺术工作室。

  2.周逢俊山水工作室(中国美协会员、安徽省美协副主席、北京国画艺术家协会副会长)。授课内容:山水画基础理论、经典作品解析与临摹示范、山水写生与创作指导;上课地点:宋庄周逢俊美术馆。

  3.雷甲寿、潘晓云花鸟工作室:雷甲寿(中国美协会员、中国现代美术研究院学术委员);潘晓云(中国美协会员、中国现代美术研究院学术委员)。授课内容:花鸟画基础理论、经典作品临摹解析与示范、花鸟画写生与创作;上课地点:宋庄雷甲寿绘画工作室。

  4.王宏人物工作室(中国美协会员、甘肃画院一级美术师)。授课内容:人物画基础理论、经典作品临摹解析与示范、人物画写生与创作;上课地点:东晓景文化园王宏艺术工作室。

  5.张岩绘画工作室(陕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中国美协会员)。授课内容:传统山水、小写意花鸟基础理论,经典作品临摹解析与示范,传统山水、小写意花鸟写生与创作;上课地点:东晓景文化园培训中心。

  6.李晓松、张建国山水工作室:李晓松(中国美协会员、中国人民大学特聘教授);张建国(中国美协会员、美术学博士);授课内容:山水画基础理论、经典作品临摹示范、山水写生与创作指导;上课地点:宋庄张建国美术馆。

  7.杨明臣书法工作室(中国书协理事、楷书专业委员会委员)。授课内容:楷书、行书基础理论,经典碑帖解析与临摹示范,楷、行书创作指导;上课地点:东晓景文化园书画培训中心。

  8.王学岭书法工作室(中国书协理事、行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授课内容:楷书、行书基础理论,经典碑帖解析与临摹示范,楷、行书创作指导;上课地点:东晓景文化园书画培训中心。

  9.阴凤华篆刻工作室(中国书协篆刻专业委员会委员、晋阳印社社长)。授课内容:篆刻基础理论,经典作品解析与临摹示范、篆刻技法与创作;上课地点:东晓景文化园书画培训中心。

  10.张红春书法工作室(中国书协会员、陕西省书协常务副主席、央视书画频道手札主讲)。授课内容:手札书法基础理论,手札经典碑帖解析与临摹示范,手札创作指导;上课地点:东晓景文化园书画培训中心。

  11.傅如明书法工作室(中国书协会员、北京师范大学艺术学博士、西安工业大学书法系副教授)。授课内容:小楷、行书基础理论,经典作品解析与临摹示范,小楷、行书创作指导;上课地点:东晓景文化园傅如明艺术工作室。

  四、授课方式

  高研班为导师负责制,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需要及导师的授课时间报名参加学习。按教学计划要求,每个专业工作室每年完成12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外出写生包括在内)。

  五、招生名额

  书法、篆刻、花鸟、山水、人物,11个工作室各招生10-15人,由各工作室导师根据学员报名情况择优录取。

  六、学习形式及学费

  学员全日制半脱产集中到北京参加学习一年,学费:每人20000元。

  七、教学模式及特点

  工作室采取导师负责制,不挂虚名,由导师负责日常教学和专业创作指导工作,针对学员的不同专业基础,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学。

  八、学习条件及食宿

  工作室为学员配备画案、画毡等。文房四宝及书画材料由学员自备。结业时举办结业展、印刷作品集、组织外出写生,到中国美术馆、国家博物馆、798艺术中心、宋庄画家村参观考察,费用自理。

  学员住东晓景文化园晓景花园国际酒店、培训中心宿舍或宋庄画家村,费用自理:

  九、报名程序

  (1)学员可在东晓景文化园网 www.dongxiaojing.com 下载报名表(可复印),填写后将表格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2寸免冠照片、2张个人书法作品原作或照片及报名注册费100元,邮寄给招生办公室田涛老师(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地区东晓景文化创意产业园,邮编:100024)。收到报名费和材料,经导师认定后,即寄发录取通知书。

  (2)学员接到录取通知书后20日之内,从银行将学费汇出(附言请注明姓名)。

  汇款方式:银行汇款,户名:北京东晓景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常营支行;

  账号:11041501040000026。

  十、结业证书

  学员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结业证书(加盖钢印)。即日起开始报名,2014年3月20日报到,21日开学。

  报名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地区东晓景文化创意产业园,邮编:100024;

  报名咨询电话:010-65432955(招生办)

  13263362796(田老师)。

  QQ:847346271

  邮箱: tiantao61160997@163.com

  详情请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网:www.scett.bnu.edu.cn 或东晓景文化园网: www.dongxiaojing.com 查询。欢迎参加学习。

  第四届书画创作高研班招生简章

第十三届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活动征稿启事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国家教育部门艺术教育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全国少工委等有关部门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活动已成功地举办了12年,受到了国家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关注,已成为我国艺术教育领域中较高规格的活动之一。

  由中国教育报刊社、全国青少年艺术联合会、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领导和专家组成的组委会,由北京静鹤斋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承办的第13届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活动现面向全国征稿,评选活动将继续按历届程序进行。

  一、征稿对象及范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和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学生和从事美术教育工作者。

  二、征稿要求:

  1.征稿内容:题材不限,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时代气息。作品临摹、创作均可。

  2.征稿类别:

  (1)美术类:国画、油画、水粉、素描、水彩、剪纸、儿童画、版画、手工艺品及雕塑等;

  (2)书法类:含书法及硬笔书法(草、篆书请附释文于作品背面),书法规格不超过5尺宣,硬笔书法不小于16开纸;

  (3)摄影类: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规格5-12寸)。

  3.所有来稿,每人只限一幅作品。请参赛者正楷填写作品标签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进行参评。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

  三、奖项设置:

  1.设先进艺教单位和先进艺教工作者(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牌);

  2.设组织奖五名(颁发证书和奖牌并奖励价值2000元奖品);

  3.园丁组:设特等奖五名(颁发证书和奖牌、价值1000元奖品)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名);

  4.学生组:设特等奖五名(颁发证书和奖牌、价值1000元奖品)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名)。

  四、评选程序:

  评委办将严格按照三审制度,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对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复评后的作品,进入入选行列,同时寄发《入选通知书》和《入选登记表》。由入选者如实填写《入选登记表》后寄回。评委办将根据《入选登记表》中的实际情况,将所有入选作品进行汇总,由专家组进行终评,评出金、银、铜奖。未获得前三名奖项的入选作品,将被评为优秀奖以示鼓励。评委办将根据单位所投的作品的综合水平及组织工作等综合情况,评定“先进艺教单位”并颁发证书。对在此次活动组织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将颁发组织奖证书。学生作品获得金、银、铜奖的辅导老师将颁发辅导奖证书。参赛单位和个人在寄出稿件1个月后,如没有收到回复,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

  五、征稿日期:从即日起至11月15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相关活动安排:

  1.为配合本次活动,组委会将编辑《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选集》大型画册,组委会将部分优秀作品收录其中。

  2.此次活动将获奖作品纳入“全国青少年优秀美术作品巡展”中。

  3.评选活动相关收费项目,均在不影响评选的前提下,按各自实际情况,实行自出经费、自愿参加方式进行,详情可来电咨询。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邮局051信箱

  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组委会 收

  邮政编码:100025 咨询电话:010-85529875

  组委会官方网站:www. jhzce.com

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辅导老师作品类别作品名称投稿组别通讯地址组织老师邮 编联系电话(含区号)校 长备 注  第13届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作品标签(可复印或复制)

  请将以上内容正楷书写清楚,粘于作品背面右下角!


美术报 展讯 00006 第十三届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活动征稿启事 2013-11-09 美术报2013-11-0900017;美术报2013-11-0900016;美术报2013-11-0900015;美术报2013-11-0900011 2 2013年11月09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