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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展讯

可见之诗·中国油画风景作品展征稿启事

  中国传统精神品位在画中,又常在画外;在可见处,更在诗画相生的生活里。

  油画,始于西来,又始终在东方文化中讨生活,既充满生机,又常临误识。一边长于写生写实之道,一边又易于止步摹拟;一边以实验性变革和创新自命,一边又常囿于媒体仿像之病,总在诸般纠结中寻路。时下全球格局的话语趋于零乱,面对绘画的式微,艺坛少有对策。霍米·巴巴等后殖民论者企望超越殖民与本土、过去与未来的二元纠结和文明陷阱,构建第三空间理论,为中国油画提供别样的写照。要破解这般纠杂,当代画者当回返诗画相通之道,重建中华尚象的品位,来形成人性纠结的补益。于是中国油画学会再次策划“可见之诗”油画风景展览,一方面紧扣生活的命门,强调写景之道;另一方面重视油画语言的东方品质的转换,呼唤“象之大者”的诗性。

  绘画原就充满诗意。那让阳光闪烁的色彩,那古器银锒般的温厚的质感,那涂抹搓搡、笔笔有形的触痕,那彩墨中剖露油层的塑味,此第一层诗意,即方法的诗意。那北原的苍茫、南岭的委婉,那都市无边的落日、草原涯岸的流风,那腕指下横山如卷的风光,那存在者猝然闪现的神色,此又一层诗意,即眼光的诗意。那极目骋怀的快慰,那寄兴念远的凝重,那壮士拂剑、浩然弥哀的悲慨,那流水今日、明月前身的淡远,此再一层诗意,即画境的诗意。如此这般,“遇之匪深,即之愈希”,也许寥寥数笔,也许慌乱中的涂抹,都成珍贵的瞬息。待重新收拾眼底胸壑,绘画的诗性正存于恍兮惚兮的象意之中,存于生命的品位里。

  借山水蒙养心胸,又借笔墨写胸中丘壑,诗画于胸中交错,叠合而为大者之象,正是“可见之诗”的追求和写照。

  一 、展览基本信息

  1.展览名称:可见之诗·中国油画风景作品展

  2.展览时间:2014年4月18日-27日

  3.展览地点:山东潍坊鲁台会展中心

  4.展览规模:作品展出约260幅

  二、 筹展机构

  1.主办单位:中国油画学会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潍坊市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 潍坊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奎文区人民政府 潍坊博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组织委员会:

  主 任: 许 江 于钦彦 刘曙光 初宝杰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汉邦 韦尔申 刘小东 庄兆元 孙先政

  孙淑芳 张祖英 杨飞云 尚 扬 罗中立

  郭润文 董栋华 雷 波

  秘 书 长:雷 波

  副秘书长:张曙光 谭 君

  4.艺术委员会:

  主 任:詹建俊 许 江

  副 主 任:靳尚谊 罗中立 韦尔申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胜利 王克举 井士剑 水天中 白羽平

  全山石 刘小东 闫振铎 孙景波 任传文

  宋惠民 张祖英 陈钧德 陈宜明 邵大箴

  杨飞云 杨参军 杨松林 尚 扬 尚 辉

  范迪安 范 勃 庞茂琨 钟 涵 闻立鹏

  郭润文 谢东明 雷 波

  学术秘书:张曙光

  三、作品征集

  1.征集方式及评选方式:

  (1)作品征集采取对社会广泛公开征稿。凡符合本展览筹展宗旨,未参加过全国性重要展览的原创油画作品均可投稿。

  (2)应征作品先寄作品照片至展览办公室由艺术委员会进行初评,通过初评者,组委会以信件、邮件方式通知作者在指定日期内送交原作进行评选,由艺术委员会评选出参展和获奖作品。

  (3)除获奖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外,其他入选作品展览结束后由组委会退回作者。

  2.照片送件要求:

  (1)每位画家最多可送交3幅作品,照片以不超过10寸大小为宜,无需装裱。送选照片不退还。

  (2)请在每张照片背面清楚注明如下信息:作品标题、尺寸(高×宽)、年代、创作材料,以及作者姓名、详细通信地址、邮编、电话、邮箱。

  (3)每幅作品照片参评费为50元,请在寄照片的同时通过邮局普通汇款至展览办公室,吴邦泽收。

  (4)参选照片、邮政汇款单复印件请于2014年2月13日至2月24日寄达中国油画学会展览办公室。

  四、作品奖项

  展览将评选出优秀奖作品15幅。获奖作品由展览组委会收藏。获奖作品每幅收藏费10万元(税后)。

  五、其他安排

  1.展览开幕前半个月召开新闻发布会,拟邀请国内专业报刊及新闻媒体出席。

  2.组委会将出版精美画册,编入全部入选作品。

  3.展出作品及获奖作品由中国油画学会颁发入选证书和获奖证书。

  4.组委会将及时在网站发布展览相关信息,具体请关注中国油画学会网站:

  www.chinaops.org。

  六、展览办公室: (作品照片邮寄及通讯地址)

  负 责 人:吴邦泽

  联 系 人:李雅琴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E座2层216室 中国油画学会

  邮 编:100007

  电 话:010-64074834

  传 真:64071540 转 801

  E - MAIL : chinaops@126.com

  七、主办方拥有对展出作品进行宣传、出版、展览等权利。未尽事宜由组委另行商定。组委会享有对本次展览的最终解释权。

  可见之诗·中国油画风景作品展

  组织委员会

  2013年12月

  可见之诗·中国油画风景作品展征稿启事


美术报 展讯 00005 可见之诗·中国油画风景作品展征稿启事 2013-12-28 美术报2013-12-2800015;美术报2013-12-2800014 2 2013年12月28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