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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艺闻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四川省文联

  承办单位: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

  内江市文联

  北京巴蜀书画艺术院

  协办单位: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广书画院

  内江市张大千纪念馆

  内江市张大千美术馆

  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首届中华艺魂——张大千杯全国书画作品大展组委会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四川省文联、四川省内江市文联、北京巴蜀书画艺术院、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广书画院、内江市张大千纪念馆、内江市张大千美术馆、四川省美协、四川省书协等相关专家和人员共同组成。

  作品评审委员会由中国美协、中国书协相关专家及组委会的相关专家共同组成,并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评审结束后,由承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三、作品

  1.尺幅:竖幅、横幅均不超过八尺整张。册页不超过12页,每页高不超过40厘米。

  2.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画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作品件数不限,但每人限寄邮件一次。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3.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50元人民币(海外4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请勿在信封中夹寄现金。

  4.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书法作品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版的复印件。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将个人简历一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5.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书画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

  四、展览与出版

  本次作品展览及获奖作品颁奖仪式将于2014年7月初在北京举行。本展开幕之前出版《首届中华艺魂——张大千杯全国书画作品大展集》。

  五、作者待遇

  1.奖金:参展作品将评选出:金奖4名(绘画3名,书法1名)奖金各奖2万元;银奖8名(绘画6名,书法2名)奖金各奖1万元;铜奖16名(绘画12名,书法4名)奖金各奖0.5万元;优秀奖(绘画、书法各60名)各奖500元,入选奖(绘画、书法各100名),颁发入选证书。

  2.金、银、铜奖作品将在《中国书画报》上专题宣传;所有获奖作品及作者均在《中国书画报》上公布名单。

  3.金、银、铜奖作品作者将免费赴北京参加大展开幕式及获奖作品颁奖仪式。

  4.本次大展获奖作品奖金、证书由承办单位在展览开幕后一个月内发放。

  5.中国美协会员及中国书协会员免收参评费(凭会员证复印件)。

  6.获奖作品作者将免费获得《首届中华艺魂——张大千杯全国书画作品大展集》一册。如果需要增订画册,组委会可代为邮购。

  7.金、银、铜奖作品作者获得成为北京巴蜀书画艺术院特聘艺术家的资格。

  8.每一位获奖作品作者均可获得获奖证书一本。

  六、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到2014年4月3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收稿及汇款地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路312号四川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7号院北京巴蜀书画艺术院“首届中华艺魂——张大千杯全国书画作品大展”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何为—13311276503

  段姝—13311276507

  唐琪—13311276512

  邮 编:100164

  电 话:010—87699897

  户 名:北京巴蜀书画艺术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

  账 号:11210601040007552

  八、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首届中华艺魂——张大千杯全国书画作品大展”组委会

  2013年12月1日

  首届    ——张大千杯全国书画作品大展征稿启事


美术报 艺闻 00006 2013-12-28 美术报2013-12-2800017;美术报2013-12-2800016;3314661 2 2013年12月28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