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宏观引导美术事业健康发展 国家美术发展工程 国家美术收藏工程
文化部力推国家美术双项工程
本报北京讯 朱永安 记者日前从文化部艺术司获悉,2014年文化部将以推进实施国家美术发展工程和国家美术收藏工程为重点,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换,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加强对于艺术创作生产的引导,加强对带有全局性的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
文化部计划出台包括进一步加强美术馆管理、画院管理的指导意见等部门规章和美术馆专业工作规范等行业标准,并着手开展相关管理办法制定的调研工作,推动相关文化法规和政策的出台。
作为国家美术发展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部近几年着力构建国家级展览体系。2013年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期间,文化部在山东美术馆举办了“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展出作品647件,3个月的展期内,参观人数达30多万人次。2012年,文化部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在深圳举办了首届“中国设计大展”,2014年还将启动第二届“中国设计大展”和“中国现代设计文献展”的筹备工作。2014年,文化部还将举办首届“全国公共艺术大展”, 促进美术与社会生活的结合,拓展美术发展空间,进一步发挥美术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中国设计大展”和“全国公共艺术大展”3个展览均为每3年一届,加上文化部与中国文联、中国美协共同主办的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共同构成了较为完整的国家美术展览体系,将对当前展览层出不穷、质量不一的现状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
2014年全国美术馆发展扶持计划将着重开展全国美术馆专业人员培训。将针对目前全国美术馆人才现状,以及美术馆管理和相关专业岗位需求采取举办培训班、交换实习、出国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全国美术馆专业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
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此前已成功举办了两年。2014年该活动将继续举办,目前已经向各省市及美术馆下发了活动通知。8月至11月,入选该项目的全国各美术馆将同期推出精彩的馆藏展览。
作为“国家美术收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于2013年正式启动实施,2014年1月,文化部曾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相关的情况。2014年,在完成普查试点工作基础上,将制定并发布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开展普查人员培训,推进普查信息系统建设等。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数据采集工作将全面铺开。自2004年起,国家财政设立“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资金”,该专项资金对向国家捐赠的优秀美术作品的个人或机构给予奖励,鼓励艺术家、收藏家和社会各界人士向国家捐赠优秀美术作品,丰富国家美术收藏。目前,该专项资金支持中国美术馆、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国家画院等开展的收藏工作。2014年文化部将进一步加强对该专项经费的管理,研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指导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收藏工作。
2014年,文化部还将组织开展“中国梦”主题美术创作活动,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美术作品展览,联合中国文联、中国美协共同主办5年一届的第十二届全国美展等活动。
并将针对当前美术界思想活跃、创作繁荣、良莠并存的现象,进一步加强对美术理论研究工作的扶持。前两年,艺术司分别与中央美术学院合作共建了“国家主题性美术创作研究中心”,和北京画院合作共建了“齐白石艺术国际研究中心”,并分别在中国美术馆和中国艺术研究院设立了“国家近现代美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当代艺术研究中心”,2014年将继续支持这些中心开展相关学术活动。加强对美术评论的引导工作,鼓励、支持开展积极的、健康的文艺批评,强化文艺评论的针对性、实效性、公正性、客观性和权威性。
文化部于2008年底印发了《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文艺发[2008]48号),同时印发了《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和配套的评分细则。根据工作规划,2014年将开展第二次评估工作,同时全面推进全国美术馆标准化建设。文化部将根据美术馆目前的实际情况,对原有的《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及相关标准进行修订;对于首批国家重点美术馆3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开展第二批国家重点美术馆的评估工作。
据了解,2014年,文化部还将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听取业界意见,积极推动成立中国美术馆学会、全国画院协会等行业组织,进一步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