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浙江·秀水之韵——浙江书法大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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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因水而名,因水而美,因水而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浙江的山山水水孕育滋养着浙江人民,曾经纯净美丽的江河湖溪为这方人民带来幸福生活和发展空间。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围绕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五水共治”等重大举措,聚焦浙江自然风光、历史文化、改革开放,全面宣传展示浙江的山水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生动实践,着力营造“中国梦想,美丽浙江” 主题宣传活动的文化氛围,浙江省书法家协会、秀洲区人民政府特联合举办“美丽浙江·秀水之韵——浙江书法大展”。本次展览面向全省书法界公开征稿,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嘉兴市秀洲区委宣传部、嘉兴市秀洲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嘉兴市秀洲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嘉兴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
凡18周岁以上在浙江工作、生活的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内容以突出“水之韵”为主题,描绘浙江优美的自然风景、绚丽的湖光山色、五彩的田野河流、灿烂的人文历史等诗词文赋或能体现“水之韵”的自作诗文为宜。
2.书法作品:形式不限,竖不超过180厘米,横不超过97厘米;册页、手卷等长度不超过200厘米。不提倡过度拼接粘贴。
3.篆刻作品:每件印蜕6-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厘米,宽45厘米。另一份粘在A4纸上并注明释文及姓名、联系地址。
4.书法、篆刻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草书、篆书作品须附释文。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浙江书法大展”字样。
5.投稿数量不限,每幅作品须汇寄评审费30元(请从邮局汇款,汇款单与作品随寄),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6.来稿作品原则不退,如需退稿请在信封正面及作品反面均注明“落退”字样,并加汇每件作品退稿费50元。
7.凡是省书协会员作者,可由当地市书协集体送稿,免交 评审费(作品背面下角请粘贴省书协会员证复印件);亦可自由投稿,但须参照第五、六条办理。
8.非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可视为加入浙江省书协条 件,入选作者可视为加入省书协条件之一。
9.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发放作品集、证书和奖金。
四、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收稿和汇款地址:
地 址: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368号秀洲区农民画艺术中心
邮 编:314031
电 话:0573—82289318
13967388171
收件联系人: 徐益民 韩 勇
六、展览和评选:
1.本次展览的入展作品总数约300件左右,入选作品若干。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
2.出版《美丽浙江·秀水之韵——浙江书法大展作品集》,所有特邀作品、评委作品和入展作品均编入作品集,入选作品的作者名单在作品集后页予以公布。
3.组委会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所有获奖、入展、入选作者将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 一册。一等奖奖金10000元,二等奖奖金6000元,三等奖奖金3000元。
4.2014年11月前后在嘉兴秀洲区举行展览开幕式、颁奖仪式及作品集首发式。
七、有关事项:
1.大展有关事项可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网址:www.zjssfjxh.com。
2.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的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3.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4.本次大展的解释权归“美丽浙江·秀水之韵——浙江书法大展“组委会。
“美丽浙江·秀水之韵——浙江书法大展”组委会
2014年3月12日
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美术作品评选活动征稿启事
为了我国艺术教育的发展,在国家艺术教育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全国青少年艺术联合会等有关部门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全国中小学美术作品评选活动已成功地举办了13年,受到了教育部、文化部及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关注,已成为我国艺术教育领域中较高规格的活动之一。
由中国教育报刊社、全国艺术联合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领导和专家组成的美术评选组委会,由北京静鹤斋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承办的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美术作品评选活动现面向全国征稿,评选活动将继续按历届程序进行。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稿对象及范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和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学生和从事美术教育工作者。
二、征稿要求:
1.征稿内容:题材不限,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时代气息。作品临摹、创作均可。
2.征稿类别:
(1)美术类:国画、油画、水粉、素描、水彩、剪纸、儿童画、版画、手工艺品及雕塑等;
(2)书法类:含书法及硬笔书法(草、篆书请附释文于作品背面),书法规格不超过5尺宣,硬笔书法不小于16开纸;
(3)摄影类: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规格5-12寸)。
3.所有来稿,每人只限一幅作品。请参赛者正楷填写作品标签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进行参评。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部分作品有其他一些原因不便寄送的,可拍照寄过来,但评出结果可能与实际作品有偏差,望谅解和考虑。
三、奖项设置:
1.设先进艺教单位和先进艺教工作者(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牌)(注:该奖项根据单位所投作品的综合水平及组织工作等情况评定的)
2.设组织奖5名(颁发证书和奖牌并奖励价值2000元左右的奖品)
3.园丁组:设特等奖5名(颁发证书和奖牌、价值1000元左右的奖品)
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名)
4.学生组:设特等奖5名(颁发证书和奖牌、价值1000元左右的奖品)
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名)。
四、评选程序:
评委办将严格按照三审制度,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对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复评后的作品,进入入选行列,同时寄发《入选通知书》和《入选登记表》。由入选者如实填写《入选登记表》后寄回。评委办将根据《入选登记表》中的实际情况,将所有入选作品进行汇总,由专家组进行终评,评出金、银、铜奖。未获得前三名奖项的入选作品,将被评为优秀奖以示鼓励。评委办将根据单位所投作品的综合水平及组织工作等综合情况,评定“先进艺教单位和先进艺教工作者”。对在此次活动组织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评定组织奖。学生作品获得金、银、铜奖的辅导老师将颁发辅导奖证书。参赛单位和个人在寄出稿件一个月后,如没有收到回复,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
五、征稿日期:从即日起至5月15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相关活动安排:
1.为配合本次活动,组委会将编辑《全国中小学优秀美术作品选集》大型画册,组委会将部分优秀作品收录其中。
2.此次活动将获奖作品纳入“全国中小学优秀美术作品巡展”中。各地有条件承办巡展的单位可与组委会联系。
3.评选活动相关收费项目,均在不影响评选的前提下,按各自实际情况,实行自出经费、自愿参加方式进行,详情可来电咨询。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邮局051信箱 全国中小学美术作品评选组委会 收
邮政编码:100025 咨询电话:010-85529875 活动官方网站:www.jhzce.com
全国中小学美术作品评选组委会
请将以上内容正楷书写清楚,粘于作品背面右下角!
第14届全国中小学美术作品评选作品标签
(可复印或复制)
| 作者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辅导老师 | ||||
| 作品类别 | 作品名称 | 投稿组别 | |||||
| 通讯地址 | 组织老师 | ||||||
| 邮编 | 联系电话 (含区号) | 校长 | |||||
| 备注 |
中国画名家工作室:
郑百重青绿山水画工作室(15名)
(国家一级美术师、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福建闽江学院教授、著名画家)
霍春阳花鸟画工作室(15名)
(天津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教授、天津美协副主席、著名画家)
范扬山水画工作室(15名)
(中国国家画院中国画院副院长、南京书画院院长、著名画家)
马海方人物画工作室(15名)
(荣宝斋画院教授、著名画家)
唐辉山水画工作室(10名)
(中国美协理事、荣宝斋副总经理、荣宝斋画院院长、荣宝斋出版社社长、著名画家)
老圃花鸟画意象造型研究工作室(10名,其中理论研究1名)
(荣宝斋画院中国画研究创作中心主任、著名画家)
王阔海新汉画人物画工作室 (15名)
(曾任中国美协理事、中央国家机关美协主席、中国新汉画艺术创始人、中国汉画艺术研究院院长,著名画家)
招生细则:
招生对象及条件:全国各省市级以上美术家协会会员;各地画院和各种美术单位的创作人员;各类美术院校的美术教师;各地出版系统的美术编辑;业余从事美术创作并取得优异成绩者;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授课方式:由各工作室负责安排教师授课与专家讲座交替进行、理论与现场教学相结合。授课教师由各个工作室负责聘请,被聘者均为当代知名书画家和各大美术院校知名学者、教授。
结业方式:学习期满并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举办结业创作观摩展和学术研讨活动;由荣宝斋下属专业美术刊物、荣宝斋画院院刊进行专栏品评,并发表优秀作品;优秀学员 如有出版意向可由画院协助在荣宝斋出版社等著名出版单位运作出版事宜。学员优秀作品可由画院推荐给荣宝斋画廊及荣宝拍卖公司进行市场运作。
学制时间:2014年5月—2015年5月,脱产学习一年。
学 费:25000元(人民币)/人
报 名 费:100元(人民币)/人
报名程序:
一、请在本院网站(http://www.rbz.cn) 下载报名表(可复印),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个人2寸免冠照片 8 张和个人代表作品图片资料5—10张快递至本院招生办公室。
二、画院招生办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后向学员发出录取通知书。
三、学员接到录取通知书后10日之内,将学费以汇款方式汇到画院指定账户,
四、本院收到学费后,由有关人员为您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开学一个月后概不办理退学手续。
上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曹园村西—荣宝斋画院
食宿安排:食宿均由院方提供相关设施,实行公寓化管理,费用自理。按照房间不同的档次配置,本院制订了不同的优惠收费标准,供学员选择(具体情况请登陆本院网站查询或来电咨询)。
报名日期:2014年2月20日至4月30日(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银行汇款: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九棵树支行
户 名:北京荣宝斋画院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0200049819006942614
邮局汇款:收 款 人:北京荣宝斋画院有限责任公司
画院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曹园村西荣宝斋画院 (101121)
联系电话:(010)81520555 81520777
招生办负责人:樊 怡 (15810395910)
陈元霖 (13691059675)
联系人:邓仁超(18618459170)
贾 妮(13681163222)
传 真:(010)81510646 81520777
网 址:http://www.rbz.cn
邮 箱:huayuan@rbz.cn
荣宝斋 荣宝斋画院
2014年2月10日
荣宝斋画院二○一四年春季中国画名家工作室招生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