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耀中华’——海峡两岸诗书画交流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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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艺术在中华大地有深厚的群众基础,运用书画艺术,写、画和讴歌“德”,展示中华传统文化之精髓,弘扬中华民族之精神;在引导人们审美情趣的同时,潜移默化地陶冶人们的情操,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倡导忠孝仁爱、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表达中华儿女对中华文化的热爱,也为两岸和平发展和文化交流与合作增砖添瓦。
基于此,我们举办“‘德耀中华’——海峡两岸诗书画交流展”。
一、参展作品要求:
1. 作品征集对象:大陆各地及台、港、澳地区的作者。并特邀部分书画名家。2. 作品类别:①书法:毛笔书法(草、篆须注释文)及篆刻;②绘画:国画、水彩画等。3. 作品内容:突出“德耀中华”主题,展现中华大地文化历史,山川景观。特别欢迎写、画当代人,身边事,讴歌本地崇德向善人物及厚德载物事迹的作品。4. 作品以竖为主,不超过6尺,均不装裱。5、截稿日期:2014年5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参展办法:
1. 作品右下角用铅笔写上姓名、性别(勿写笔名)、年龄、通讯地址、作品名称、邮编、联系电话、另外附上本人简历(200字之内),个人近期生活照片6寸两张,省、中书协、美协会员请复印会员证一份,用挂号或快递寄至组委会兰州办公室(或将作品照及以上资料发送于兰州文化联谊会LZWHLYH@163.COM 邮箱,须注明发信者姓名)。2. 参展作品所有权归组委会,不收参展费,不退稿。3. 入展作品连同作者简历一律载入“陇台文化经贸交流网”(www.longtaiwj.com)。4. 入展作品入编“‘德耀中华’——海峡两岸诗书画交流展”。
三、作品评选与奖励:
1. 评选:邀请两岸书画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诗歌不参加评选)。2. 各省书协、美协会员作品不参加初评。中书协、美协会员作品不参加复评,直接参加终评。3. 奖项设置:金奖:书、画各1名每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银奖:书、画各2名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铜奖:书、画各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优秀奖:书、画各4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300元。4. 凡获奖作者由组委会推荐争取加入各省、市书协、美协。5. 特邀作者不参加评奖。6. 凡入展作者由组委会颁发入展证,并赠送“‘德耀中华’——海峡两岸诗书画交流展”1本。
四、展出时间和地点:
1. 2014年8月在甘肃展出,颁奖,召开两岸“书画艺术与道德教育研讨会”。
2、2014年12月在台湾展出。
五、组办单位:
艺术指导单位:
台湾中国书法学会 台湾中国美术学会 台湾中华画院 甘肃省书法家协会 甘肃省美术家协会 甘肃画院 甘肃书法院
主办单位:
甘肃省海峡两岸文化经贸交流促进会(筹) 兰州大学书法研究所 兰州文化联谊会
协办单位:
台湾书画学会 台北市甘肃同乡会 台湾九鼎国际艺术有限公司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
兰州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415号 兰州文化联谊会(兰州市图书馆6楼)
邮编:730010 电话:0931-8417326
邮箱:LZWHLYH@163.COM
网址:www.longtaiwj.com
联系人:倪文芳 13993173888
雷 芳 13195830675
袁红文 13893482176
“‘德耀中华’——海峡两岸诗书画交流展”组委会
兰州文化联谊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