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都人,1932年生。1943年参加革命,后在新四军所属新安旅行团从事革命文艺工作。
1950年,肖峰就读于杭州国立艺专。1954—1960年,赴苏联列宁格勒列宾美术学院学习油画,毕业后获“艺术家”称号。1960—1973年,任教于浙江美院。1973—1982年,上海画院及油画雕塑院从事创作。1983年—1996年,任中国美术学院第十任院长。1995年,获法国“对人类科学艺术有特殊贡献”勋章。1999年,获“俄罗斯普希金文化”勋章并聘为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名誉教授。2001年,在第八届圣彼德堡国际艺术节荣获“艺术大师”称号。2002年,获浙江省人民政府“鲁迅文学艺术奖——特殊贡献奖”。2012年,获中国文联“造型与表演艺术成就奖”。
历任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美协主席、中国油画学会副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副会长、中国文联委员、浙江省文联副主席、国家艺术教育委员会委员、美术报社社长、中国美术学院院长。
主要作品:《辞江南》、《六三罢工》、《创业的年代》、《战斗在罗霄山上》、《拂晓》、《收复失地》、《饮马扬子江》、《耀邦同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