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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静鹤斋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活动征稿启事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文化部、教育部关心下,在中国教育学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全国少工委等有关部门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下,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活动已成功地举办了13年,受到了文化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关注,已成为我国艺术教育领域中较高规格的活动之一。经上级部门批准,从这届起冠名为“静鹤斋”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活动组委会由中国教育报刊社、全国青少年艺术联合会,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领导和专家联合组成,北京静鹤斋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和广东珠海新苗书画院具体承办。现面向全国征稿,评选活动将继续按历届程序进行。

  一、征稿对象及范围:

  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和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学生和从事美术教育工作者。

  二、征稿要求:

  1.征稿内容:

  题材不限,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时代气息。作品临摹、创作均可。

  2.征稿类别:

  (1)美术类:国画、油画、水粉、素描、水彩、剪纸、儿童画、版画、手工艺品及雕塑等;

  (2)书法类:含书法及硬笔书法(草、篆书请附释文于作品背面),书法规格不超过5尺宣,硬笔书法不小于16开纸;

  (3)摄影类: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规格5-12寸)。

  3.所有来稿,每人只限一幅作品。请参赛者正楷填写作品标签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进行参评。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

  三、奖项设置:

  1.设先进艺教单位和先进艺教工作者(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牌)

  2.设组织奖5名(颁发证书和奖牌并奖励价值2000元奖品)

  3.园丁组:设特等奖5名(颁发证书和奖牌、价值1000元奖品)

  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名)

  4.学生组:设特等奖5名(颁发证书和奖牌、价值1000元奖品)

  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名)

  四、评选程序:

  评委办将严格按照三审制度,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对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复评后的作品,进入入选行列,同时寄发《入选通知书》和《入选登记表》。由入选者如实填写《入选登记表》后寄回。评委办将根据《入选登记表》中的实际情况,将所有入选作品进行汇总,由专家组进行终评,评出金、银、铜奖。未获得前三名奖项的入选作品,将被评为优秀奖以示鼓励。评委办将根据单位所投的作品的综合水平及组织工作等综合情况,评定“先进艺教单位”并颁发证书。对在此次活动组织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将颁发组织奖证书。学生作品获得金、银、铜奖的辅导老师将颁发辅导奖证书。参赛单位和个人在寄出稿件1个月后,如没有收到回复,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

  五、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12月15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相关活动安排:

  1.为配合本次活动,组委会将编辑《静鹤斋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选集》大型画册,组委会将部分优秀作品收录其中。

  2.此次活动将获奖作品纳入“全国青少年优秀美术作品巡展”中。

  3.评选活动相关收费项目,均在不影响评选的前提下,按各自实际情况,实行自出经费、自愿参加方式进行,详情可来电咨询。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邮局051信箱 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组委会收

  邮政编码:100025 咨询电话:010-85529875

  广东分部邮寄地址: 广东珠海市吉大水湾路246号新苗书画院“全国师生美评办”收

  邮政编码:519015 咨询电话:0756-3330220

  组委会官方网站:www. jhzce.com

  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组委会

  2014年10月

  第14届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作品标签

  (可复印或复制)

  [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辅导老师\&\&作品类别\&\&作品名称\&\&投稿组别\&\&通讯地址\&\&组织老师\&\&邮  编\&\&联系电话

(含区号)\&\&校  长\&\&备 注\&\&]请将以上内容正楷书写清楚,粘于作品背面右下角!


美术报 广告 00008 第十四届静鹤斋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活动征稿启事 2014-10-18 美术报2014-10-1800010 2 2014年10月18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