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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洒桐庐杯”浙江省第七届
“陆维钊奖”中青年书法篆刻展征稿启事

  浙江书协以名人效应为动力、以大师楷模为目标,致力创建浙江书法创作高地、学术高地、人才高地的书坛标杆,每3年一届的“陆维钊奖”第七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的周期性推出,是浙江书坛最高层面的中青年书家作品展示平台,已成为推动浙江书法发展的活力载体和品牌展览,也成为浙江书协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推出精品的有效途径。为继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彰显浙江人文精神,打造浙江书坛品牌,提升浙江书法品位,由浙江省书法家协会、桐庐县人民政府共同主办“陆维钊奖”第七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本次展览面向全省书法界公开征稿,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浙江省书法家协会、桐庐县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中共桐庐县委宣传部、桐庐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征稿范围:

  凡18周岁至55周岁在浙江工作、生活的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内容以健康向上的古典诗词或能体现时代风貌的自作诗文为宜。

  2.书法作品:形式不限,竖不超过180厘米,横不超过97厘米;册页、手卷等长度不超过200厘米。

  3.篆刻作品:每件印蜕6-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厘米,宽45厘米。另一份粘在A4纸上并注明释文及姓名、联系地址。

  4.刻字作品不小于35×35厘米(材质为木料),一律投寄8寸精印彩照,待初评入选后再寄交作品。

  5.书法、篆刻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草书、篆书作品须附释文。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陆维钊展”字样。

  6.投稿数量不限,每件作品须汇寄评审费30元(请从邮局汇款),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7.来稿作品原则不退,如需退稿请在作品信封正面及作品反面均注明“落退”字样,并汇每件作品退稿费50元。

  8.凡是省书协会员作者,可由当地市书协集体送稿,免交评审费(作品背面下角请粘贴省书协会员证复印件);亦可自由投稿,但须参照第6条办理。

  9.非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可视为加入浙江省书协条件,入选作者可视为加入省书协条件之一。

  10.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发放作品集、证书和奖金。

  四、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15年5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收稿和汇款地址:

  地 址:桐庐县城白云源路1388号 桐庐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21室

  邮 编:311501

  电 话:0571-58501708

  13968126114

  收件联系人:王荷婷

  六、展览和评选:

  1.本次展览的入展作品总数约400件左右。

  2.征稿截止后,组委会组织评委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评出入展和入选作品,及“陆维钊”奖1名,金奖5名,银奖10名,铜奖20名。

  3.出版《“陆维钊奖”第七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作品集》,作品集为大16K彩色精印。所有特邀作品、评委作品和入展作品均编入作品集,入选作品的作者名单在作品集后页予以公布。

  4.组委会将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所有获奖、入展、入选作者将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陆维钊奖”奖金20000元,一等奖奖金10000元,二等奖奖金6000元,三等奖奖金3000元。

  5.2015年10月在桐庐举行展览开幕式、颁奖仪式及作品集首发式。

  七、有关事项:

  1.大展有关事项可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网址:www.zjssfjxh.com

  2.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的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3.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4.本次大展的解释权归“陆维钊奖”第七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组委会。

  “陆维钊奖”浙江省第七届中青年书法篆刻展大展组委会

  2015年3月1日

2015年度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青年人才培养“新峰计划”实施细则

  根据浙江文化强省建设十大计划中的“文艺精品打造计划”、“文化名家造就计划”及“青年英才”培养工程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省文联“浙江省视觉艺术青年人才培养‘新峰计划’实施方案”,本会决定,2015年继续实施“浙江省书法家协会青年人才培养‘新峰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两美浙江”总战略,着力推进浙江书法强省建设。遵循艺术规律,统筹全省书法人才队伍建设,致力营造出精品、出精英“双精”工程的良好氛围,不断创设人才培养机制和激励举措,大力激发广大青年书法家的创造活力和进取精神,全面提升浙江书坛的创作水平,努力推出一批“重学养、重品格、重基础、重个性”的德艺双馨青年书法精英,为浙江文化强省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每年选拔推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并已取得一定成绩的20名青年书法家。通过连续若干年的选拔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浙江书坛青年骨干。

  三、参评条件

  凡是本会所属的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年龄在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在书法、篆刻创作已取得一定成绩的青年书法篆刻家均可参评(在校学生暂不列入,年龄在39至40周岁并已被评为上届本会“新峰计划”人选和38周岁以下(含38周岁)并已被评为上届省文联“新峰计划”人选的作者不再参评)。

  四、参评办法

  1.自我申报

  2.团体会员推荐

  3.自我申报与团体会员的推荐作者,均须填写申报表(可在www.zjssfjxh.com下载),并提供参评作品两件(要求不同书体,作品尺寸不超过6尺整纸,册页、手卷不超过2米;篆刻作者,印屏一件,篆书作品一件)。

  五、评审办法

  1.省书协秘书处对申报作者进行资格审核,然后组织评委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从中评出20名(书法17名、篆刻3名)入选作者,作为省书协青年人才培养扶持对象。

  2.对20名入选作者的作品及其作者(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历年来在全国性、全省性展览中的获奖、入展成果,省书协再次组织评委对其综合评定(必要时将举行学术答辩),从高分到低分决出10名(书法8名、篆刻2名)左右作为省文联青年人才培养“新峰计划”候选人,报请省文联审批。

  六、培养举措

  1.省书协对当年选定的20名青年书法家作为省书协青年人才“新峰计划”培养对象,颁发证书,为其举办“新风新峰——浙江书协‘新峰计划’20家作品展”,出版年度创作档案集,并在专业报刊上整体推介。培养对象须制定今后3至5年的创作方向与目标规划。

  2.被评为省文联青年人才“新峰计划”的培养对象,还将享受省文联人才培养专项扶持政策。

  3.本活动每年选拔一次,符合参评条件的作者,每年均可参评。

  4.省书协将组织举办省书协“新峰计划”20家专题创作研讨班,聘请省内外专家进行论坛、指导。

  5.省书协将适时组织“新峰计划”20家与外省市青年书法家进行作品联展、交流、研讨。

  七、组织实施

  1.领导机构

  为全面领导、实施浙江省书法家协会青年人才培养“新峰计划”,特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省书协主席团成员、各团体会员主席组成,名单从略。

  2.评审机构

  根据公正、公平、公开的评审原则,制定合法、合理、规范的评审程序,本会特设立监审委员会与评审委员会,名单从略。

  3.工作机构

  为统筹协调浙江省书法家协会青年人才培养“新峰计划”的有效实施,如期完成各项筹备工作,特成立工作办公室,成员由省书协秘书处、各团体会员秘书长组成,名单从略。

  4.自我申报时间、地点

  (1)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5月30日。

  (2)符合参评条件的作者按本细则参评办法提交参评作品及申报登记表、中国书协会员证书(已具备条件但未审批的作者请提供相关入展证书)复印件等,特快寄杭州市下城区建德路9号省书协,姚琳收,联系电话:0571—87020393∕13738134311(信封上注明“新峰”字样,所有作者的作品均退稿)。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201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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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维钊奖”中青年书法篆刻展征稿启事
2015-03-21 美术报2015-03-2100008;3816680 2 2015年03月21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