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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征稿启事

  拥有共同的事业 我们便能成为朋友

  中国书画研究院201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中国书画研究院书法创作院、油画创作院、国画创作院、篆刻创作院、民间工艺创作院、院长、副院长启事

  2002年9月29日,中国书画研究院在首都北京创建。中国书画研究院出身名门,由国家事业法人单位、社团法人单位、基金会法人社会组织、文化型法人企业联合成立,依法开展工作。2008年2月26日中国书画研究院注册的商标已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同时依法于2008年1月3号在香港注册中国书画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编号1200311,并于2008年2月26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设立代表处,注册号:110000400190216。为更好地为两院成员服务,我院分别于2006年3月21日、2007年3月28日通过中央编办机关服务局事业发展中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依法申请注册了中国书画研究院官方网站:www.zgshyjy.com,2013年元月16日,中国书画研究院成为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孙建民院长当选该会常务理事。2013年2月26日中国书画研究院印章商标(受理号2013Z11S003676)中国书画研究院手写体孙建民题(受理号2013Z11S003748)获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作品著作权登记受理通知书。中国敬老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常务理事、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市中艺燕京书画院院长、法人代表孙建民同志担任中国书画研究院院长。

  鉴于中国书画研究院构建及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国书画研究院书法创作院、油画创作院、国画创作院、篆刻创作院、民间工艺创作院、院长、副院长(每省一名),通过公开招聘,汇聚最具传统、最具创新力的书画高端人才和最具前瞻、最具实力的实业家组成第一届中国书画研究院院务委员会,进一步提升中国书画研究院知名度。

  申报时间:2015年5—12月底,2015年12月底公布入选名单。

  详情登录中国书画研究院网站www.zgshyjy.com,不设现场报名,敬请来函索取申请登记表、会刊等资料。

  咨询电话:010-63131466 63131565    邮  箱:zhongyiyj@126.com    网  址:www.zgshyjy.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大安澜营31号301-309室中国书画研究院办公室      邮  编:100050

  “金鼎奖”全国书法、美术大展赛,旨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推动中国书画艺术事业发展,以人文精神、艺术创新和对传统的继承,携手书画,构建和谐,全面展示当代杰出书法家、美术家的艺术成果,挖掘优秀书画艺术人才,树立全国性书法、美术展赛诚信、权威品牌。“金鼎奖”全国书法、美术大展赛自2005年至2015年已成功举办十届,众多优秀书法、美术工作者、爱好者由此走向艺术之路。第十一届“金鼎奖”全国书法、美术大展赛由中国书画研究院、中国书画研究院网、中国书画作品评估委员会、《中国书画研究》编辑部联合举办,北京市中艺燕京书画院承办。

  征稿范围:书法(含篆刻)、美术(含国画、油画、工笔画、水彩画、剪纸)。

  征集对象:海内外中国书法、美术家及爱好者均可投稿。欢迎集体参赛。本届活动每件作品收取证书费、快递费50元,敬请留意,无费不评。

  征稿要求:作品内容须健康向上、格调高雅、注重学术、继承传统、创造经典。

  作品规格:书法、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八尺宣、篆刻作品六方印拓以上请附边款、油画作品可先寄作品照片初评。本次活动分专业、业余两大类,并根据年龄段分为两组评选:老年组(60岁以上),中青年组(18岁至59岁)。限于人力,所有来稿一律不退,敬请确认。

  评 选:由中国书画研究院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对所有来稿进行初评、终评之后,根据参赛人数设金、银、铜奖各若干名。并根据获奖者申报的材料,经评审委员会评定分别授予“中国美术百杰、中国书法百杰、中国篆刻百杰、中国民间工艺百杰”颁发荣誉证书、特制金鼎奖杯、特制奖牌(酌收工本费、邮资)。

  回 报:(1)凡获奖、入选作者可免推荐直接申报中国书画研究院艺术委员会委员或理事资格;(2)获奖、入选作者颁发荣誉证书;(3)“百杰”荣誉称号获得者,在中国书画研究院网站“金鼎百杰”专栏重点展示、推介;(4)获奖作者作品可入编《中国书画研究》“当代最具学术价值、最具市场潜力书法家、画家”专栏;(5)获奖者可优先、优惠参加中国书画研究院举办的展览、笔会、培训、评估等艺术交流活动。

  参赛须知:作品的背面注明姓名、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举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像、出版、上网宣传的权利,不另付稿酬。

  凡寄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示各项条款。

  收件时间:自广告刊登之日起至2015年9月底(以当地邮戳为准),评选在2015年10月底完成。

  通讯地址:北京市永安路173号100050信箱19分箱

  “金鼎奖”组委会收  邮编:100050  收款人:艾世敏

  快递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安澜营31号天平商务楼

  301室-309室中国书画研究院办公室收  收款人:艾世敏

  电  话:010-63131466 63131565

  网  址:www.zgshyjy.com

  邮  箱:zhongyiyj@126.com

  征稿启事

  中国美术百杰 中国书法百杰 中国篆刻百杰 中国民间工艺百杰

  第十一届“金鼎奖”

  全国书法、美术大展赛

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漆画艺术发展,促进漆画艺术家的创作、展示和交流,决定举办“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

  一、展览名称

  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

  二、展览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23日—2016年1月11日在厦门市美术馆展出。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漆画艺术委员会 厦门市美术馆

  协办单位: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展览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林进川

  副主任:徐里 冯健亲 张剑辉

  常务副主任:张剑辉

  委 员:咸懿 陈文灿 陈金华 陈恩深 唐明修 程向君 李永清 黄天福 林秉全 陈娟 佘国华 陈鑫 苏华琦 周煜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咸懿 黄天福

  四、展出作品数量:200件。

  五、作品要求:

  1、凡在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后创作,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漆画作品均可应征,题材、风格、形式不限。欢迎港、澳、台地区及国外漆画艺术家送作品参展。展览采取初评寄送作品彩照、相关资料,入围作品寄送原件参加复评的办法征集作品。

  2、每位作者可先送2至3件(5寸×7寸)作品彩色照片至展览办公室,由艺术委员会进行初评,初评不收作品原件。初评作品注明姓名、作品题目、材料、尺寸(单位cm),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能即时联系的电话、个人艺术简历(200字内),于2015年9月15日前通过邮局寄到“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组委会办公室周煜收,收件地址:福建省厦门市体育路95号厦门市美术馆,联系电话:0592—2026665、5371798,邮编:361012。送评照片资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3、初评入围作品,展览办公室将通知作者送交原作及有关事宜,并填写初审作品登记表,连同复评费、作品退件费300元通过邮局汇款,务必在2015年10月7日前(以收到当地邮戳为准)寄达,收件人地址、联系电话同初评。

  4、作品规格包括外框长宽不超过2米。所有选送作品皆请自备合适牢固外框。

  六、评选

  1、本届展览入选作品200件,其中包括艺委会提名作品30件、优秀作品30件、入选作品140件,由中国美术家协会漆画艺术委员会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评奖工作。

  2、本届展览艺委会提名作品30件原件由厦门美术馆收藏,每件作品收藏经费25000元(收藏费均为税后)。支付作者收藏经费后不再另行支付酬金。收藏方将与作者签署收藏协议书,对所有入选作品具有展览、出版、交流、研究和宣传等权利,而毋需另行征询作者意见及支付报酬。

  3、提名、优秀作品的作者获得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一次资格。

  4、对提名、优秀、入选作品颁发参展证书,收藏作品颁发收藏证书。

  七、画册出版。《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作品集》收入所有优秀、入选作品,一件作品一页,在展览开幕时发行。所有提名、优秀、入选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八、学术活动:举行“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学术研讨会”。欢迎美术理论家、漆画家撰写篇幅5000字以内角度独到、主题鲜明、观点新颖、论述有力的论文投稿,于2015年9月25日前发至xmsmsg@163.com,评选入选后入编《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作品集》。

  九、退件:原则上入选作品(包括落选作品)于展览结束后三个月内退还作者。

  十、展览举办单位对展览作品具有展览、出版、交流、研究和宣传等权利,而毋需另行征求作者意见及支付报酬。

  十一、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2015中国(厦门)漆画展组委会

  2015年3月

第四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征稿启事

  一、活动宗旨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当代书法、绘画艺术风貌,促进海峡两岸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书写和描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决定在第八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举办第四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诗书画协会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 台湾两岸和平文化艺术联盟总会

  协办单位:厦门市美术家协会 厦门市书法家协会 福建省收藏家协会

  承办单位: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美术馆北京行宫书画院 金门县书法协会 闽台书画院

  三、组织机构

  本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各方共同组成。

  评委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内著名书画家组成(为保证评审的公平性,恕不公布评委名单)。

  四、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以上的海内外书画家、各级书画协会会员及有一定书画造诣的爱好者均可投稿。

  五、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以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促进祖国统一,致力民族复兴为主旋律。诗词、楹联、古今名人名句均可。书法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绘画为中国画,题材不限,山水、花鸟、人物皆可。

  2.作品尺寸6尺以内(含6尺),横竖式不限,草书和篆书作品须另附释文。

  3.本次展览不征集硬笔书法和篆刻、刻字作品。

  4.不收取作品评审费。

  5.作品需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和150字左右的艺术简历各一份(用A4纸打印)。

  6.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常用电话号码及参赛作品尺寸。为保证参赛作品顺利寄达,请用挂号或特快寄出。

  六、作品评审

  1.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专业书画报等媒体上公布。

  2.本次展览设入展作品300件(含获奖作品),其中评出书法、绘画一等奖各2名,书法奖金每人10000元,绘画奖金每人15000元;书法、绘画二等奖各3名,书法奖金每人5000元,绘画奖金每人8000元;书法、绘画三等奖各10名,书法奖金每人2000元,绘画奖金每人3000元。

  3.福建省籍非省书协、省美协会员作者的作品获奖,可作为加入福建省书协、省美协的条件之一。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入展证书,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入展、获奖者均获赠《第四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1册。

  七、征稿时间

  自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9月10日止,以作者当地邮戳为准。

  八、展览及出版事项

  1.作品展览时间,入展作品将于2015年11月在厦门市美术馆展出,届时邀请相关领导、两岸著名书画家代表、本届活动部分获奖者及社会知名人士参加。

  2.所有获奖与入展作品将结集出版《第四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

  3.入展、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并拥有出版和处置的权力,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之规定,恕不退稿。

  九、来稿请寄: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祥福路2005号综合楼318室(厦门市翔安区政协办公室收) 邮编:361102

  联系电话:0592-7889686 0592—7889689

  第四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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