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声明
中国油画写生俱乐部组织的《江山如画》作品展中,谷海林的作品《艳秋》与费利东先生的作品《塔川秋色》有实质性的相似之处,侵害了费利东先生的作者署名权;韩方春作为中国油画写生俱乐部负责人及展览的组织者,对其作品进行了展出,并印刷成册销售,侵害了费利东先生的署名权。在此二人对费利东先生表示深刻的歉意并停止对费利东先生的一切侵害。
特此声明。
谷海林 韩方春
2015年11月16日
学制:两年,函授+面授形式
学费:高级班4500元/年
中级班3800元/年
地址:杭州西湖区转塘创意路1号中国美院国家大学科技园B12幢
咨询电话:0571—86012107
叶老师 余老师
网址:www.caa.edu.cn
“部门网站”栏目
中国美院
书法函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