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筒
吕三(自贡)
相对于书画同好,我的案头算是简陋的。常有报刊约我写写案头。却因我的案头,既无稀罕的文玩珍赏以耀人,也没精良的笔砚文房以炫众,都是区区寻常物件,敝帚自珍而已,哪敢写来贻笑大方。于是,每次都赭颜以报,婉谢编者垂爱,如是云云。
其实,我于写字画画,除了纸和墨讲究外,其它能用则可,随遇而安。对于案头伴物,更无特别讲究。凡物必有可观处,只要怀着普世皆美的真心,那么,一颗并不珍罕的小石头,一株普通无奇的小草,一个有些日子的笔筒,它们,都会给你的案头,带来野趣,带来生机,带来文气。
说到笔筒。我最初的“笔筒”,是用过几年、漏水了的一个白色搪瓷盅,它是父亲在工厂里辛苦一年的奖品。它把柄上的瓷片已剥落得差不多了,露出褐色的锈铁来,与盅身的“工业学大庆”红字相映成趣。母亲欲把它卖给收荒者,能换得几分钱。正好,我缺少插放毛笔的。同母亲商量留下,于是,我有了第一个笔筒。它伴随了我写字画画的头十多年。虽然,它有点名不副实,但物尽其用,是我的笔筒。况且,这世上,名副其实的事,究竟有多少?
到了1996年。一天,一个工厂里上班的老师傅,来我家,他也喜欢字画。见着我的笔筒,说改天送我一个。几天后,他兴冲冲来了,提着一个沉甸甸的报纸裹着的圆物,撕开一看,是亮锃锃的不锈钢笔筒。原来,师傅用了一截直径15cm的不锈钢柱,用车床将里面掏空,外面再车了几圈细线,抛光,便成笔筒。有了这个新笔筒,我只好当着师傅的面,把毛笔放进,然后不舍地把瓷盅扔了。待师傅走后,我把瓷盅捡回,将不常用的几个印章放在里面。现在,这个瓷盅,应该尚在屋里的某个角落。
后来,笔越放越多,容不下再添新笔。一天为店铺买木条,见到大毛竹,近20cm直径,心生欢喜,与卖家商量,花钱锯了两个,用砂纸磨去毛刺,便成了两个笔筒。家里放一个,店里放一个,连同不锈钢那个,一直沿用至今。
几次去景德镇画瓷,都得为人家画几个笔筒。却一直没有时机,为自己画上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