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出台
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汤米
2016年2月,文化部发布了《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引起了各方关注,西沐在接受媒体专访时,对《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产生的背景、核心关键点、对市场的改善、遇到的困难和需要突破的地方进行了解读。他认为,该《办法》突出了基于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热点、现状的可操作性、可实施性的要求,让办法更加容易落地并发挥相应的效能。坚持了利用现实的有限条件来解决有限的问题的这一实用原则。但是《办法》只是以艺术品为中心的针对艺术品经营的一项管理办法,是一种针对艺术品经营过程的管理办法,而离对艺术品市场系统性、体系性管理还有很大的距离。
记者:《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的发布是在怎样的背景状况下产生的?
西沐:《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先是在《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来;其次,它是一部部门规章。所以今天以修订原管理办法的名义发布,是一件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具体的背景性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急需立法。中国艺术品市场的管理关键点有两个:一是体制与体系,二是法制与法规。中国艺术品市场体制与体系是筋骨,法制与法规是保障。完善中国艺术品市场体系与制度,并逐步促使其与经济市场及国际艺术品市场接轨,是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必然。由此可见,完善中国艺术品市场立法体系是国家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需要,是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阶段的必然趋势与要求,是中国艺术品市场法制管理的规律与内在要求,是提高中国艺术品市场治理与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中国艺术品市场内在与外在需求发展的需要。随着中国艺术品交易量与规模的迅速增长,再加上资本市场的进入和来自国际艺术品市场的冲击,中国艺术品市场的法律问题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良好的法制环境不仅是中国艺术品市场繁荣发展的关键,更是其成熟的真正标志。
二是中国艺术品市场在当下社会的影响不仅仅是关注度高这一效应层面,更为重要的是,经过30多年的发展,艺术品市场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现代经济业态,并成为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发展迅速。
三是在艺术品市场快速发展的大的背景之下,艺术品市场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大量的问题,如以“三假”为核心的诚信机制问题,以投机为核心的定价机制问题,以礼品泡沫为核心的退出机制问题等,已经到了依靠市场体系本身难以消解、难以破局的局面,必须提升基于法制建设为基础的市场监管体系的力量。
四是随着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快速发展,科技融合的推动及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能转变,以前为数不多的法规和办法,已经严重滞后于时代发展的需要,亟需要进一步拓展与明确监管的对象与范围,根据新的市场发展趋势创新监管的办法与手段,推动新业态的发展。可以说,这是艺术品市场发展、业态创新、科技进步及政府转型改革的共同需要。
五是关于艺术品市场方面的管理办法,已经折腾了十多年也未能出台。面对中国艺术品市场快速发展的态势与问题,面对大家的期许与质疑,是时候要出台一部适应新的发展现实的有关法规了,不论以何种形式。
记者:《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核心的关键点有哪些?
西沐:《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系文化部修定发布的,是属于部门规章,其效力低于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也就是说,在文化部既有的职权范围内是具有约束力,如果从法律效力上说的话,修订后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属于管理性规范,非效力性规范。这是我们认知《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一个前提。作为部门规章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其核心的关键点,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用列举法明确了所管理艺术品及其经营活动的一些具体范围。
二是明确了监管的范围。即是对艺术品经营活动及过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的监管,而不是对艺术品市场进行全程监管。
三是突出了监管的内容与方法。表现在对艺术品的内容进行全程监控;明确主体,强化主体责任;经营主体进行程序性、规程性监管;强调并强化了信用监管四个方面。
四是强调并明确了艺术品受买人为消费者,突出了对艺术品受买人这一消费群体的法律保护问题:一是可以依据《消费者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对经营者提出保护艺术品消费者权益的要求,为出售艺术品进行明示制度,保障受买人的知情权;追溯式的尽职调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等。
五是力图进行建构艺术品经营管理的新制度。建构艺术品经营的准入制度;信息对称的明示制度;可追溯性的尽职调查制度;鉴定评估的规程制度;征信与信用管理制度;专家咨询与审查制度;经营审批与执法处罚制度。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办法突出了基于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热点、现状的可操作性、可实施性的要求,让办法更加容易落地并发挥相应的效能。坚持了利用现实的有限条件来解决有限的问题的这一实用原则。
记者:《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会让艺术品市场有哪些新改变?
西沐:办法的出台是一个标志,表明政府在关注艺术品经营状况及问题,关心艺术品市场的发展。办法会逐步推进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与进化,《办法》也将会给中国艺术品市场带来至少以下六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艺术品经营全程化管理逐步进入轨道,随着政策法规的进一步深化与落实,艺术品市场管理的环节、业态等基础会不断建立起来,从而使艺术品经营活动及其过程有法可依。
二是艺术品市场的权益保护会进一步加强并进入常态化。这一办法的出台,使人们意识到,艺术品经营中的受买人也是市场的消费者,应有相应的规范,受相关法律的保护,打破与现代市场经济不适应的一些行规,使市场更加规范。
三是办法对艺术品经营者的相关规定,使艺术品经营过程中的信息更加对称,交易更加透明。
四是办法对艺术品经营服务的相关规定,特别是相关流程与规程的明确,有利于规范服务业态的行为,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五是办法的相关规定,使艺术品经营的监管有了路径、办法与抓手,有利于不断推进艺术品市场诚信机制的建设。
六是办法规定的经营者有义务根据消费者要求进行可追溯性的尽职调查,使艺术品经营过程中的维权工作有了基础与保障,可以推动艺术品市场新业态,如鉴证备案等业态的发展,为艺术品市场规范化发展提供了重要前提。
记者:《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有哪些不足?在具体实施上可能会遇到什么困难?
西沐:《办法》的发布,引起广泛关注,就像其他领域的任何法律法规一样,《办法》不可能解决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过程中久拖不决的一切问题,其不足也是明显的。
一是办法的发布是中国艺术品市场立法过程中的一个过程。对快速发展的中国艺术品市场来讲,任何一部法律法规都是一个过程,都会面临中国艺术品市场快速发展而需要不断更新与超越的问题,办法也不例外。
二是只注重了程序与过程,而忽视了经营机构的能力建设的规定。如《办法》对鉴定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及评估程序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如果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能力建设没有涉及,导致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员缺乏权威性,公信力的老问题会依然故我。
三是追溯的尽职调查缺少的一些环节,在系统化方面还缺失可操作性。
四是针对监管设定的机制及监管的具体对象,办法的规定条款有一些比较明显的漏洞。
五是系统性与系统能力不足。一方面,立法层级不高,再加上现实格局的冲击,治理会大打折扣。
六是《办法》中的一些经营活动的界定,还需要有一个精准化、系统化的过程。如关于艺术品内涵的界定,艺术品投资交易的一些界定等,都存在这类问题。
所以《办法》只是一个以艺术品为中心的针对艺术品经营的一个管理办法,是一种针对艺术品经营过程的管理办法,而离对艺术品市场系统性、体系性管理还有很大的距离。在办法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正确认识、正确宣传、广泛宣传,要实事求是,既不能吊高市场对办法的过高预期,也不能让一部分利益相关的业务主体假此钻空子,误导市场。比如其中在鉴定评估的条款中,强调对结论的真实性负责,这种真实性,是一种程序性真实,而不是很多人以为是对结论负责,即对结论的实质性真实,等等不一而足。而一些机构,以此为由头,在大力兜售自己的业务。
二是要正确评价办法的效能,不要不足更不能过头;我们还要正确地理解这个办法的一些条款,正确地评价它在当下的一些作用。在理解上不要以偏概全,在管理办法的效用上不要寄予太高的预期,关键是要持续进行艺术品市场的立法工作。另外,艺术品经营过程中的文物、拍卖、一些交易平台的管理,目前仅靠这个办法,还很难涉及,更难统一起来,需要大量的整合与协同工作,这就更依赖与更需要更高层面的立法工作。
三是正视办法在落实过程中的难度。
四是要正视现有市场管理体制与格局,对《办法》实施带来的挑战。
五是要正视艺术品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与难度。如《办法》规定,艺术品经营单位应当应买受人要求对其购买的艺术品进行尽职调查。既然是“应当”,艺术品经营者就有义务完成对买受人购买的艺术品的尽职调查,但是,如果经营者拒绝进行尽职调查,《办法》并没有相应规定,等等不一而足。
记者:下一步《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应进行哪一些重要突破?
西沐:《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稿发布,说明了中国艺术品市场的管理与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但我们必须清楚的是,这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随着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以及人们对艺术品市场认知的深入而不断展开的。下一步的艺术品经营方面的立法突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转变理念,在研究与调研的基础上,更好更准确地把握艺术品及其经营活动的内在规律,系统、准确的认知把控其内涵、活动与体系,围绕经营主体及其体系的关键环节,突出经营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抓住制度建构这一重心,制定覆盖艺术品经营全程的、全面的、精准的管理办法。
其次,本办法只是一个以艺术品为中心的针对艺术品经营的一个管理办法,是一种针对艺术品经营过程的管理办法,而离对艺术品市场系统性、体系性管理还有很大的距离,可以看作是是艺术品市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所以,我们呼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再接再厉,尽快出台对艺术品市场全覆盖的更为系统、更为专业的《艺术品市场管理办法》。
第三,从实际出发,围绕建构公开经营,透明交易为目标,以推进艺术品经营信息公开与对称为核心,保护经营者、艺术品消费者合法权益为重心的艺术品公开透明经营的规范化、有序化的经营体系,制定更为有效、更具可操作性、更为系统、明晰的管理办法。
第四,这个办法是与目前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与认知水平相适应的,也是艺术品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与组成部分。体现在对一些概念的认识、机制的理解与管理的办法采用等,都还有一个需要精准、深化,以及需要科学化、系统化的一个过程,需要一个深化的过程。
第五,进一步提升艺术品市场立法的规划与层级。
记者:将来应如何继续完善促进艺术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西沐:中国艺术品市场经过一段时间的不断发展,在具备一定市场基础的同时,也聚集起了一定的市场规模,这是中国艺术品市场转型及上台阶、上规模的前提。当前中国艺术品市场系统的要素、结构、机制及其环境,只能支撑现有的市场基础与规模,要做大做强中国艺术品市场,从近期看,如果不考虑艺术品本身,就是要尽快推进中国艺术品市场资产化的步伐,从远期看,就是要大力发展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动力机制建构,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发展,始终把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征信体系建设作为诚信体系建设的核心来抓。
促进艺术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已摸索出了一个基本的架构,这一架构我们要重点要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艺术品资源系统化、资产化、金融化为中心的中国艺术品市场资产化进程是当前推动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核心环节;
二是积极推动艺术品要素市场为中心的中国艺术品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是从长远上保证中国艺术品市场壮大发展的内在动力;
三是积极推动中国艺术品市场以征信体系为核心的诚信体系的建设是中国艺术品市场做大做强的最为有力的支撑;
四是积极推动以艺术品市场立法为核心建构中国艺术品市场的监管体系是中国艺术品市场科学、规范、持续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与前提;
五是积极推动以前沿理论研究与实践前沿为中心的理性精神及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培育是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壮大的重要前提与不可缺少的市场精神建设;
六是积极推动以建构艺术品市场的管理体制为中心的“政府——行业组织——市场——企业”为主体的管理体系是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壮大的体制保障;
七是积极推动以审美文化重建为核心的利用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美育及艺术大众化发展是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重要的环境建设。
同时,要积极推动中国艺术品产业的发展,特别是以授权为核心的艺术衍生品产业的发展。推动艺术品产业的发展,是进一步提升艺术品市场发展方式、发展内涵与发展能力的重要战略举措。艺术品产业的重要目的是关注艺术品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本目的之一就是研究探讨促进艺术品产业资源在艺术品产业转换及发展层面上的优化配置。应重点抓好:
第一,中国艺术品产业的发展必须紧密依靠科技进步,必须大力发展艺术品产业技术,特别是面对通讯技术、互联网技术、信息处理与管理技术融合所可能带来的因为艺术品产业技术跃升产生的新产业、新业态的创新发展。
第二,中国艺术品产业必须发展与金融业融合发展的业态,要大力发展艺术品产业金融,不断推进中国艺术品资源资产化、金融化发展的进程、水平与能力。
第三,中国艺术品产业的发展必须做实产业基础,必须做牢产业支撑与服务体系。没有稳定的市场体系与产业主体,没有艺术品产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政策、人才等产业支撑服务体系,中国艺术品产业的发展就会流于口号。
第四,中国艺术品产业发展的前提是需求导向,核心是培育、挖掘与满足消费需求,培育与发展艺术品的消费能力。
第五,中国艺术品产业的发展必须要有文化立场,要从两头整合资源,吸取力量:一是向传统文化回溯,特别是向民间艺术学习;二是要面向世界,要有国际化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