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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精神——2016·中国百家金陵画展(中国画)征稿

  中国精神——2016·中国百家金陵画展(中国画)征稿

  为弘扬现实主义精神、彰显民族文化、创作出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作品,推出当代美术名家新作,以真、善、美的艺术精品满足社会的审美需求,“中国百家金陵画展”自2005年起已经连续举办11次。“画展”按中国画、油画、版画三年一个循环展出,每次展览展出作品100件。现将“2016年中国百家金陵画展(中国画)”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文化厅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江苏省书画院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王燕文

  主任:徐里 章剑华 徐耀新 李朝润

  副主任:(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伟冬 刘旭东 杜 军 杨企鹏

  周京新 郑泽云 高 云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毛晓剑 包信源 孙同和 刘 赦

  何 超 张兴来 胡宁娜 赵治平

  徐惠泉 喻 慧 董竟成 薛 亮

  秘书长:王建 陈新建 佘玉奇 高建胜

  副秘书长:

  孙同和 董竟成 邵小祥 李慧

  办公室主任:孙宁 陈谦

  三、评选委员会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

  2016年11月中旬开幕

  五、展出地点

  江苏省美术馆(新馆)

  六、展出规模

  本次展览评出“典藏作品”10件,“收藏作品”10件,入选作品8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典藏作品”、“收藏作品”、入选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典藏作品”10件,收藏费10万/件(由江苏省美术馆收藏);“收藏作品”10件,收藏费5万/件(由江苏省现代美术馆收藏);入选作品80件(展览结束后作品退件)。

  3.出版《中国精神——2016中国百家金陵画展(中国画)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册。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题目、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谢绝合作作品和超大作品投稿,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寄送原件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全部退件。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4.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已启动评选识别排查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5.本次展览参展作品应为作者独立创作,谢绝合作作品参展。

  九、送件要求

  作品装裱成镜片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

  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30日截止。

  十一、照片收件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A710

  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部

  邮编:100083

  收件人:孙宁 电话:(010)59759683

  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国百家金陵画展

  十二、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美术报 广告 00011 中国精神——2016·中国百家金陵画展(中国画)征稿 2016-05-14 美术报2016-05-1400019;美术报2016-05-1400020 2 2016年05月14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