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永年:不同文化的园林庭院承担人文关怀使命
薛永年:不同文化的园林庭院承担人文关怀使命
我本身是研究中国美术史的,在研究明清美术史时发现,苏州、扬州的园林美不可言、引人入胜,而且和我在欧洲参观的凡尔赛宫花园各有不同特点。中国苏州的不少园林,由楼阁、厅堂、廊子、水池、假山、花墙、花树、家具有机组成,不突出建筑物,突出山水树石,把巧思融化在自然中,虚虚实实,千变万化,起伏错落,很不规则,所谓“虽由人作,宛若天成”,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
凡尔赛宫的园林,有宫殿、有教堂,有剧院,有道路,有草坪,有雕塑,有喷泉,首先突出的是建筑,布局以主要建筑为中心放射,花草树木都修剪得方方整整,接近规则的几何图形,表现为一种人工的创造,体现了人力改造自然的成果。两种都是美,但各美其美,而扬州晚清的何园,又在建筑上中西融合,好像还有教堂的花玻璃,这又是一种美。无论哪种园林美,哪种庭院美,都是自然与人工的结合,反映了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关系。也体现了中西园林和庭院的共性,这就是为了补偿日常生活环境的不足。
第34届世界艺术史大会的主题Terms——概念。就与第33届世界艺术史大会的主题Object——物体相呼应。我理解从object——实物切入,把握艺术史客观也就是研究对象的特点,在跨文化交流中比较容易进行。而从艺术史研究的主体(研究者)角度使用的terms概念考虑,有一定难度,但如果不是泛泛而论,而是把握住园林与庭院史中的学术概念与术语,比如中国园林里的“叠山”“借景”,就会研究交流得更为深入。况且,概念还直接关系到帕诺夫斯基所说的艺术史作为人文学科的本质。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虽然各有所攻,但也有相通之处,这都是为了消除愚昧与落后,追求进步与文明,解放人类的自身。
在世纪之交,中国的一位科学家钱学森就提出了“建山水城市”、“画城市山水”的理念。他的“画城市山水”,前提是心目中的“山水城市”,他的“山水城市”理念,包括了城市建设的园林意识和山水画思维。他说:“所谓‘山水城市’,即将我国山水画移植到中国现在已经开始、将来更应发展的、把中国园林构筑艺术应用到城市大区域建设,我称为‘山水城市’。”他在另一处还说“能不能把中国的山水诗词、中国古典园林建筑和中国的山水画融和在一起,创造‘山水城市’。”
说到山水画思维,当然会想到六朝宗炳的“澄怀观道”“与天地精神往来”,宋代郭熙的“丘园养素”“不下堂筵,坐穷泉壑”。中国的山水画,产生于农业文明时代,前后出现过四种山水:世外仙山(如失传的晋顾恺之《画云台山》)、乡野林泉(如失传的唐王维《辋川图》)、园林斋馆(如朱德润《秀野轩图》)、城市繁华(如张择端《清明上河图》)。但主流并非城市风光,而是乡野林泉与园林斋馆,是宜居的自然山水与人造山水。中国古代山水画的传统,不是简单地反映现实,而是表达适宜居住的理想:“可望、可游”不如“可居”。可居的山水画与园林庭院,表现精神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自由,而一些山水画家又都参与了园林的设计。据说,扬州何园中的片石山房,就是清代的大画家石涛设计的。
园林和庭院的设计与兴建,与不同文化中地理环境、人文历史、哲学美学及生活方式密切相关。中国的园林,其实是建筑、环境、楹联、绘画、碑刻、书法、诗文(主要是匾额与楹联)相结合的综合艺术。
我们的会议直接注意园林庭院存在发展的本体,不忽视园林庭院的技术性因素,更关注其审美特质与文化内涵,把园林和庭院视为文化表达和审美体验的艺术形式进行研讨和交流,既论述不同文化中园林庭院的特色,又讨论同一文化中园林庭院的发展变化,包括中西园林庭院的异同,绘画中的园林庭院、园林庭院中的文化活动等等。
不同文化的园林与庭院,固然离不开地理环境和文化传统,但一致之处是,不仅是创造一个可观之景,而且也是营造一个宜居之所。不但体现了艺术与技术的统一,也实现了自然与人文的结合,不但可以尽享城市化的种种方便,同时又领略大自然的林泉之美。在艺术史中,不同文化传统的园林庭院各领风骚,但共同承担着人文关怀的使命,它不仅让人尽享物质文明的方便,而且满足了精神逍遥的诉求。其现实意义,则在于建筑理念应该顺应生态文明的建设。
(薛永年,中央美术学院教授,第十二分会“园林与庭院”中方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