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好就收
■曹跃(上海大学美术学院教师)
我一直在努力回避创作过程中“用力过猛”的问题,它几乎涉及到艺术创作各个环节,为了创作出“好”作品,我们关注题材,关注观念,关注语言、关注媒材……但却忽视了“度”这一概念在艺术创作中的价值。
事实上,“度”的哲学价值、美学价值和方法论的意义对作品的品质,起着重要的作用,甚至,在艺术创作的特定阶段,比起绘画本体其他诸多元素更具决定性意义。我们总是希望在选择的艺术风格和语言里做到最好,却不知无法无度地深入再深入、表现再表现、塑造再塑造……并不是艺术达至化境的大道,也不是获得一幅杰作的秘籍。
这让我想起在卢浮宫观画和在国内国字号顶级画展观展的感觉。巴黎的三大博物馆,卢浮宫目标明确,卢浮宫三宝维纳斯、自由女神、蒙娜丽莎自是必看,但心态与一般游客并无二致,可能还没有他们的那种激动。大画廊里几乎是匆匆地在走,脑子里还不合时宜地时时跳出“行活”两个字,心脏也只是在大师杰作面前“砰砰”直跳,一步三回首,步步惊心。奥赛也是这样,心紊乱地跳,步缓慢地移。蓬皮杜的气息就轻松了许多,好玩了许多,但依然是一步三回首,不时地会有那种被拍了一下后脑勺的感觉。
对于画画人来说,参观法国三大博物馆是向各个时期的绘画大神们的致敬之旅,显然是不包括那些透着僵匠之气的作品的,所以是有选择地被“激动”、被“感动”。再想想那次在国内看每5年一遇的“顶级展”的体验,与好友隆重邀约驱车数百里,然而……用走马观“画”来形容挺贴切,有些展厅只是“遥看”了一下,便“挥一挥衣袖”,坐至西湖边赏景品茗,似乎此行就是来相约西子湖的。当然,客观地说,展厅里不乏令人怦然心动的作品,也就是这些作品才没有让我们“白跑一趟”,但我们还是“选择性”地看了这个展。
这个“选择”是什么?既不是题材,也不是技巧,应该是“美感”!吴冠中先生如此说,“美感,往往像触电一般立即予人以反应,看画本来是一目了然的,当人们未及细辨画里情节,很快便能直觉地区别作品的美丑。”正是“触电”般地“一目了然”和“直觉”替我们过滤了作品的美丑,让我们做出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还是下马细赏,鞭辟入里的观展“选择”。
所以,即使我们考虑到获得“美感”这一审美活动的诸多因素,但直接从“美感”的角度进入作品无疑是最单纯、最直接的思路,由此,我们方可思考符合审美规律的创作和偏离审美规律的“过度创作”。其复杂性是显而易见的,但放在人类文明的大视野上,起码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过度”行为一定是事物往消极的方向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展开到艺术创作当中,“好”作品的标准虽见仁见智,但导致一件作品“坏”掉的诸多因素当中,“过度创作”一定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诸如题材被过度选择导致主题雷同,作品与作品雷同,展览与展览雷同;艺术被“过度当代”,导致“当代艺术”被泛标准化,泥沙俱下;艺术被“过度商业”导致艺术庸俗化,艺术家成了逐利工具。回到个体艺术家的创作活动中,我们知道,可以有很多的显性因素把一幅画画“坏”,比如基本功不扎实或者不全面导致的造型能力低下,构图无方带来的画面结构混乱呆滞,色彩感觉上的问题带来的用色无方等等,但是,纵使一个画家全面、成熟地掌握了画好一幅“好”画所必须具备的所有理论与技法,“过度创作”,尤其是艺术表现中的“炫技”式过度表达,缺乏智性指导的滥技,不仅伤害了艺术尊严,还使作品的艺术性和表现力走向反面,因为艺术技巧用之有度,方能成就佳作,所以毕加索说“画画的技巧成分越少,艺术成分就越高”。
吴冠中也说“我现在更重视思想,把技术看得很轻,技术好不算什么,传不下什么”。他认为,技法功力有志者都能达到,要继承传统,将逸品列于首位。将中国绘画的最高标准“逸品”作为好画的标准自然是恰当准确的。逸品,既不是无法无度精雕细琢的产物,也不是纵情放意、肆意挥洒的结果,直接反映在画家在创作中的火候把握。
一个画家不仅应该知道怎么画,更应该知道什么时候停下笔不画。正所谓,“适可而止”,“过犹不及”。中国哲学智慧中关于“量”与“质”的关系的思辨对于艺术创作诸元素的把握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表达不充分不可怕,我们有太多的手段和空间去实现,去完善,但“恰到好处”时“见好就收”确实难上难!且非一日之功可以练就,
所以我们会看到有的作品甚至已经送到展会上了,画家还在那画,在那调,而贾科梅蒂,一辈子的油画都像在打草稿。作品“美感”的显现一定是诸多元素的和谐把控,好画不过度,过度非好画,题材取之适度,技法用之合度,时机掌控有度,提高修养,广纳浩气,如此,像冠中先生那样,欢呼逸品的诞生,无论具象、抽象、工笔、写意、超现实追求……各种各样表现手法的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