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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国晚期 秦孝公十八年(公元前344年) 商鞅方升 青铜 长18.7cm,宽12.5cm,高2.3cm,容202毫升 上海博物馆藏 此铜量容积为秦制16又5分之1立方寸,即商鞅统一度量衡所规定的标准量值“1升”。其外壁先刻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铭,“大良造鞅”即商鞅;200多年后,又加刻秦始皇为将商鞅所定秦制推行至全国而发布的诏书,是自战国秦沿用至秦代的标准量器,也是商鞅变法的重要历史遗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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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国晚期 秦孝公十八年(公元前344年) 商鞅方升 青铜 长18.7cm,宽12.5cm,高2.3cm,容202毫升 上海博物馆藏 此铜量容积为秦制16又5分之1立方寸,即商鞅统一度量衡所规定的标准量值“1升”。其外壁先刻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铭,“大良造鞅”即商鞅;200多年后,又加刻秦始皇为将商鞅所定秦制推行至全国而发布的诏书,是自战国秦沿用至秦代的标准量器,也是商鞅变法的重要历史遗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