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中国·浙商画院杯——2017全国优秀中国画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践行党的十八大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鼓励广大国画家和国画爱好者以生动的笔触、感人的形象,努力创作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中国画作品,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推动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鼓舞全国各族人民朝气蓬勃迈向未来,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继续秉承“打造行业新高度、共筑文化中国梦”的宗旨,决定举办“文化中国·浙商画院杯2017全国优秀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杭州浙商画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浙江省区域经济促进会
浙商画院
北京艺道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艺术博览》杂志社
支持单位:东方文化艺术院 未晚书画院
媒体支持:《中国文化报》《中国改革报》《文艺报》《美术报》《北京商报》《书法导报》《京华时报》《中国美术市场报》《羲之书画报》《华夏艺术报》,雅昌、亿画云、人民网、央视网、光明网、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网、中国经济网、商务财经网、新浪网、凤凰网、网易、中国美术家网、人民美术网、环球文化艺术网、中国书画网、中国文化艺术品投资网、文化密码、99艺术网,央视书画频道、腾讯视频、搜狐视频、爱奇艺视频、优酷视频等全国各大专业报刊媒体,各大网络、视频媒体。
二、组委会
名誉主任:
周铁农(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主席)
孙希岳(国有重点金融机构原监事会主席, 江西省原副省长,中国文化管理协会顾问)
杨正泉(国务院新闻办原副主任,中国文化管理协会顾问)
陈 虹(民政部原副部长,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党组书记,中国文化管理协会顾问)
张晓林(《求是》杂志社原总编辑,中国文化管理协会顾问)
柳 斌(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兼副主任、 国家总督学,中国文化管理协会顾问)
高运甲(中国文联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名誉会长)
舒惠国(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原江西省省委书记,中国文化管理协会顾问)
蒋效愚(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执行副主席,中国文化管理协会执行主席)
梁鑫华(中国文化管理协会常务副主席,东方文化艺术院院长,中国大众音乐协会主席)
路建平(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新华社原副社长,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长,中国文化管理协会执行副主席)
主 任:
郭子良(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会长,《中国艺术博览》杂志社社长兼主编)
副主任:
王培东(北京画院原创作室主任、艺委会委员,中国画学会理事,《中国艺术博览》杂志社顾问)
陆耀儒(文化部办公厅原副主任,文化部离退休中心原主任,中国少数民族美术促进会副主席,中国文化管理协会副主席)
刘长权(文化部机关党委原常务副书记,中国文化管理协会副主席)
马新林(中央文史研究馆书画院副院长,中央国家机关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美协理事)
梅墨生(中国国家画院研究员,文化部国家艺术科研课题项目评审专家,中国画学会理事,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
孙德全(中国文化管理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全委,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顾问)
王俊昌(中国文化管理协会副主席,国家安监总局党校教授、原常务副校长, 安监总局书画协会主席,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顾问)
罗 勤(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中央国家机关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央国家机关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副会长)
卢云峰(浙江省区域经济促进会常务副会长)
秘书处:
李 明(《中国艺术博览》杂志执行主编)
阎勇宏(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理事)
办公室:
胡 越(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国艺术博览》杂志社编辑部主任)
刘朋豪(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会员部副主任)
三、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与监审委员会委员由组委会特邀全国著名书画家、理论家担任。
四、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含)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自由投稿。
2.征稿范围
中国画(花鸟画、山水画、人物画均可)
3.作品内容
作品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化内涵和时代精神,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4.作品尺寸
6尺整纸(含)以上、8尺整纸(含)以下的竖幅作品(勿装裱)。
5.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须邮寄原作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右下角用正楷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信息 参加初评,初评结果将在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中书工委”公布。初评入围作品寄原作进入复评(邮寄原件地址另行通知)。
(2)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涉嫌抄袭、假冒、仿真、印刷等作品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不予退稿,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6.作品投递
(1)初评入围作者于公布后15日内将作品原件寄达组委会参加复评,凡规定时间内未寄作品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入围资格。
(2)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在“中书工委”官方网站下载《投稿登记表》按要求进行填写。
7.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退稿作品,请在《投稿登记表》退稿栏标明“退稿”字样,退稿费用自理。
8.所有入展、入选作品一律不退,由出资方收藏。
9.征稿日期
征稿自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作品评审
1.本次展览作品定于2017年6月起进行评审,通过初评,评出入围作品2000件。
2.经过复评,从2000件入围作品中评出入选作品300件;入展作品300件(其中金奖1件,银奖2件,铜奖6件,佳作奖10件,优秀奖281件),共计600件(详见官网)。
六、作品展览
1.展出时间和地点:2017年10月在中国北京展出。
2.展出作品规模:本次展览共展出入展获奖作品300件。
七、作品出版
1.在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文化中国·浙商画院杯2017全国优秀中国画作品展” 作品集》上、下卷(上卷:获奖入展作品,下卷:入选作品)。
2.主办单位对入围入选入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八、作者待遇
1.凡入围入选入展者具备加入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会员的条件之一。
2.向入选和入展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3.凡入选和入展作者均可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套。
4.本次展览设获奖作品300件,其中:
金 奖 1 件,奖励创作基金 30万元 (税前)
银 奖 2 件,奖励创作基金各 10万元 (税前)
铜 奖 6 件,奖励创作基金各 3万元 (税前)
佳作奖 10 件, 奖励创作基金各 1万元 (税前)
优秀奖 281 件,奖励创作基金各 1千元 (税前)
5.邀请荣获金奖、银奖、铜奖和佳作奖的作者参加展览开幕式,食宿和交通费由组委会承担。
6.荣获金奖、银奖、铜奖的作者,可获得《中国艺术博览》杂志6个版面推介宣传。
九、创作基金、退稿等资料汇寄所有证书、作品集、退稿作品以及获奖作者获得的创作基金等,均在开幕式后90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汇寄。
十、收件地址
收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琉璃厂西街57号207室
联 系 人:胡越 刘朋豪 邮 编:100052
电 话:010-63012099 010-63012886
十一、其他事项
1.详情请关注“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官方网站”或“中书工委”微信公众平台。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