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家的
“亲”和“清”
文/彭庆阳(北京)
“亲”是关系近、感情好;“清”是要为人清廉分明,做事守规矩。亲者,不逾矩;清者,不疏离,当是我们书画家应有的基本态度和常规做法。
“亲”就是关系近、感情好。在某些书画家眼里,“亲”则成了巴结领导、讨好商贾、攀附名家,以此来炒作自己、获取名利,这种“不清”之“亲”是不健康,也是不正常的。书画家的“亲”则“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永远同人民在一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艺术之树才能常青。”心怀“亲”情,亲力而为,真正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这才是当代书画家应有的“亲”之表现和社会担当。
吴冠中生前将自己多年珍藏的精品力作悉数捐赠给了中国美术馆等单位,在晚年时对家人说:“东西你们可以分掉,但作品不是遗产,是给国家、给人民的。”吴冠中先生这种看似对家人的“无情”,却有着浓浓的家国情怀。他以无私、伟大的情怀诠释了“艺术的最高境界是回归人民”。
“清”就是要为人清廉分明,做事守规矩。书画圈里常有重“亲”不讲“清”的现象,如某些单位常把“邀请展”“提名展”当作拉关系、送人情的手段,把貌似高大上的活动搞成了“自己人”的工作餐、内部福利,这种“亲”“清”不分者,实为公权私用。也有某些单位是“清”得很,参与活动挂个名要收项目管理费、领导莅临现场要收车马费、题写个展标书名要收润笔费,如此之“清”乃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也是权力寻租之行为。
“不得一钱,何以润笔”,这对于靠作品来养家糊口、自给自足的书画家而言,也算是一种做事的分寸、为人的原则。固守此“清”未必不可,但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某教授为英雄小学题写校名收取润笔费、某画家拒绝为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作品等行为,做得很“清”,却背离了“亲”,备受诟病。
“无情未必真豪杰”,启功曾对某拍卖公司刻意冒用其名作假售假斥责道:“假冒的我的字画满处都是,但我从来没有为此公开说过半句话。这一次,我太气了……”“琉璃厂地摊上卖我假字画的多了,就为糊口谋生,我不打人家这个假。可今天这样的,大批量地被所谓与大书画家有交情的人拿出来拍卖,其实是为私欲搞欺骗,我觉得是无耻到了极点!”启功对待两种造假截然不同的态度,并非“选择性”打假,而是一种大家心态和仁者情怀的体现。“亲”要有度、“清”要有为,也给我们当今书画家一种借鉴。
人与人相处,自然是要亲而为之,但“亲”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和稀泥,更不是为了某种利益而勾肩搭背、狼狈为奸,而要做到“即便感情好,原则不可抛”。做人要有一定的原则和立场,要按规矩办事,但不是故作清高、拒人千里,“清”更不能成为书画官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官僚作风的挡箭牌。
亲者,不逾矩;清者,不疏离,当是我们书画家应有的基本态度和常规做法。
(作者为艺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