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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艺闻

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当代书法、绘画艺术魅力,促进海峡两岸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书写和描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喜迎“金砖会议”在厦门召开,决定在第十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举办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人民政协报社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 台湾两岸和平文化艺术联盟总会

  协作单位:厦门市美术家协会 厦门市书法家协会 福建省收藏家协会

  承办单位:人民政协报书画院 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翔安区文体促进会

  协办单位:厦门市美术馆 金门县书法协会

  二、组织机构

  本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评委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展评委、著名书画家组成(为保证评审的公平性,恕不公布评委名单)。

  三、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的海内外书画家、各级书画协会会员及有一定书画造诣的爱好者均可投稿。

  四、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以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促进祖国统一,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为主旋律。诗词、楹联、古今名人名句均可。2.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和篆书作品须另附释文,规格为6尺整张宣纸以内,风格不限。3.绘画为中国画,题材不限。国画作品规格为4至6尺整张宣纸以内,无须装裱。4.不征集硬笔书法和篆刻、刻字作品。5.不收取作品评审费。6.作品需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和150字左右的艺术简历一份(用A4纸打印)。7.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正楷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常用电话号码及参赛作品尺寸。8.为保证作品顺利寄达,请用挂号或快递寄出,并注明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字样。

  五、作品评审及奖励办法

  1.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专业书画报及相关网络等媒体上公布。2.本次展览设入展作品330件(含获奖优秀作品),评出书法、绘画获奖优秀作品各15件。其中书法优秀作品前5名奖金每件7000元,绘画优秀作品前5名奖金每件10000元;书法优秀作品6至15名奖金每件2000元,绘画优秀作品6至15名奖金每件3000元。实际入展数量根据评选情况可适当调整。以上所述奖金均为税前人民币。3.福建省籍非省书协、省美协会员者被评为优秀作品的,可作为加入福建省书协、省美协的条件之一。为入展作品者颁发入展证书,优秀作品者颁发获优秀奖证书。入展与获奖者均获赠《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1册。

  六、征稿时间

  自见报之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以作者当地邮戳为准。

  七、展览及出版事项

  1.展览时间:2017年10月下旬在厦门市美术馆展出。届时将邀请相关领导、两岸著名书画家代表、本届部分获奖者等参加开幕式。2.获奖与入展作品将入编《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3.所有参赛作品(含获奖和入展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并拥有出版和处置的权力,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之规定,恕不退稿。

  八、来稿请寄: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顶曾路360号六楼C601A室(厦门市翔安区文体促进会收) 邮编:361102

  联系电话:0592-7167162

  第六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

  2017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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