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静鹤斋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活动征稿启事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中国教育学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全国少工委等有关部门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下,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活动已成功地举办了17年,受到了文化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关注,已成为我国艺术教育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活动之一。组委会由中国教育报刊社、全国青少年艺术联合会,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领导和专家联合组成,北京静鹤斋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和广东珠海新苗书画院具体承办。现面向全国征稿,评选活动将继续按历届程序进行。
一、征稿对象及范围:全国各类学校和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学生和从事美术教育工作者。
二、征稿要求:
1.征稿内容:题材不限,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时代气息。作品临摹、创作均可。
2.征稿类别:美术类:书法类:摄影类三大类。
3.所有来稿,每人只限一幅作品。请参赛者正楷填写作品标签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进行参评。没有标签或填写不清楚取消参赛资格。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作品标签可在活动官方网站下载)
三、奖项设置:
1.设先进艺教单位和先进艺教工作者(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牌)
2.设组织奖五名(颁发证书和奖牌并奖励价值2000元奖品)
3.园丁组:设特等奖五名(颁发证书和奖牌、价值1000元奖品)金、银、铜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4.学生组:设特等奖五名(颁发证书和奖牌、价值1000元奖品)金、银、铜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四、评选程序:
评委办将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对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复评后的作品,进入入选行列,同时寄发《入选通知书》和《入选登记表》。由入选者如实填写《入选登记表》后寄回。评委办将根据《入选登记表》中的实际情况,将所有入选作品进行汇总,由专家组进行终评,评出金、银、铜奖。未获得前三名奖项的入选作品,将被评为优秀奖以示鼓励。评委办将根据单位所投的作品的综合水平及组织工作等综合情况,评定“先进艺教单位”并颁发证书。对在此次活动组织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将颁发组织奖证书。学生作品获得金、银、铜奖的辅导老师将颁发辅导奖证书。参赛单位和个人在寄出稿件1个月后,如没有收到回复,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
五、征稿日期:从即日起至12月15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相关活动安排:
1.为配合本次活动,组委会编辑本次活动的画册,将部分优秀作品收录其中,以作纪念。
2.此次活动将获奖作品纳入“全国青少年优秀美术作品巡展”中。
3.评选活动相关收费项目,均在不影响评选的前提下,按各自实际情况,实行自出经费、自愿参加方式进行,详情可来电咨询。
邮寄地址: 广东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水湾路246号“美评办” 收
邮政编码:519015
咨询电话:0756-3805525
组委会官方网站:www.jhzce.com
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组委会
2017年9月
第十七届静鹤斋全国师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活动
作者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辅导老师 | ||||
作品类别 | 作品名称 | 投稿组别 | |||||
通讯地址 | 组织老师 | ||||||
邮 编 | 联系电话 (含区号) | 校 长 | |||||
备 注 | 请将以上内容正楷书写清楚,粘于作品背面右下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