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盛典”首届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总书记关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给青少年提供更好艺术氛围,提高青少年艺术创作水平,特举办“国风盛典”首届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协办单位:北京关心成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向云驹
副主任:丁 杰 郭希敏
秘书长:李 伟 牛 彤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杰 牛 彤 牛利军 李 伟
咸 艺 贺绚绚 郭希敏
办公室主任:咸 艺 牛利军
办公室副主任:贺绚绚
展览编辑:孟左明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二、展出日期:2018年8月初
三、展出地点:中国国家画院美术中心
四、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60件。
五、作者待遇:
该展评选出的入选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入选作品前60件(税前中国画:15000元/件)。作品由北京关心成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收藏。
1.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2.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六、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七、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八、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九、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B座1712号,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委员会办公室;邮编:100083 收件人:孟左明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7
十、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一、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二、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