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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5版:专版

《书法教育学》再版前言

  从进入浙江美术学院读研究生起,我与书法结下的不解之缘中,最初也是最近的研究领域,就是“高等书法教育”。世俗的说法叫“起家”、“看家本领”中,首推的就是教育(教学)研究。后来的创作如“学院派书法创作模式”(包括世纪之交以来的“阅读书法”“民生书法”“书法史记”……)理论如“书法学学科研究”(包括后来的书法美学、“史观学派”、比较书法学……)其实都是从高等教育土壤中成长、蜕化、延伸而来。换言之,没有高等书法教育及教学所引伸出来的严格的规范意识和逻辑性格,所有后来几十年的多方探索,都会变得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凌空蹈虚,于实际并无什么意义。

  陆维钊先师在他的卓绝思考和艰难实践中,为我们后来者的努力打下了两个坚实的基础。第一,是他强有力的“教育学意识”、教师规范和操作准则。第二,是他对于书法艺术属性而不是写字技能的反复强调。

  关于第一点,可以例举的事实,是陆维钊先生本身是大学中文系出身,他在教学大纲、课程设置、课堂教学规范、教案、教学法、教材、考试等方面有着严苛的规范要求,甚至还为这样的教学规范实施,而曾与多位画家出身重个人经验传授、上课比较随性的美院教授们在观念上有分歧冲突。在很多情况下,美院教授与画院画师似乎是同一个思维类型;而陆维钊先生却是个老资格的、坚定不移的优秀教师。因此他在美院的努力,就带有了众醉独醒、鹤立鸡群的意味。而我们后辈正是继承了他的衣钵,在高等书法教育研究方面不断提出从基本规范到与时俱进走向新规范的确立等一系列的成果,薪火相传,绵延不绝。

  关于第二点,是陆维钊先生在四年教学大纲中提及学习范本不下几十种,篆隶楷草兼备,更重要的是,他还在提出学习魏碑剥蚀笔迹时提出“想象力”理论。一般写毛笔字,一体学精足矣,五体书几十种字帖都学,得毋太滥乎?更以碑刻剥蚀,笔画漫漶不清,还要加上“想象力”的训练,若非书法艺术,写毛笔字有此必要乎?

  陆维钊先生用他杰出的一生告诉我们两个要领:第一怎么教?必须有规范的“教”而不可随心所欲,单凭原有的书画家式师徒经验授受肯定不行,要有教师意识。第二教什么?教艺术而不仅仅是教写字。教的应该是书法的艺术语言表达,要有书法艺术意识。这两个意识,是我们今天研究高等书法教育的无上准则。故尔在1985年-1989年我第一次在浙江美院当书法大学生班班主任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要继承贯彻陆维钊恩师的遗志。他的“教师意识”在美院这样的专业院校中显得尤为凤毛麟角、弥足珍贵;但在当时政治运动不断、斗争哲学盛行的时代中,他的理想几乎无法实施。那么我们就从这个切入口入手,研究“大学书法专业教学法”,撰著《书法教育学》著作,让一些初步的成果得以用理性的方式沉淀下来、凝固起来。这对于当代书法界是十分重要而急需的。须知当时在中国当代教育体系框架中,书法作为艺术,连“户口”(学科目录)也没有,大家都不把书法当艺术,只是写写毛笔字的文化技能而已。没有进入学科目录,连合法身份都没有,何谈教学研究而且还是高等教学研究?

  1989年,由浙江美院上报的“陈振濂书法教学法”获国家教委优秀教学成果奖,而在此前一年1988年,我又获得同为国家教委颁发的霍英东青年教师奖。又在此之前的1987年,所撰写《书法教育学》著作完稿(并于1992年西泠印社出版)。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我的努力大概可以以这三大项目成果作为一个阶段性标志。时隔近三十年,前两项即涉及教学法、教师内容的奖项有不少人提起;而《书法教育学》的学理建构却渐被淡忘了。一则这样的理论叙述在以技艺传授为中心的书画篆刻教育中向来不被重视;二则当时印数太少,也没有形成传播面。三则当时高等书法教育也还未蔚为风气,只有中央美院、南京师大几所是有书法本科专业设置、而且也基本是教学应用;教育学的学理研究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换言之,受众面也还未形成。

  这几十年来,高等书法教育遍地开花,据目前统计,全国约有170余所大学开办了本科书法专业,就其数量而言,已是非常壮观。但数量是一个方面,如果细细究其质量,则仍然大有可虑。很大一部分大学书法专业,在教学上是专业与业余不分,用业余爱好者的思维方法来教大学生的课;在专业定位上也是书法艺术(审美表现)与写毛笔字(实用技能)不分,把书法艺术学习等同于技能练习,缺乏艺术学习的许多通用的必须要素。因此,它的现状是很难令人满意的。更加之,目前的书法教育,正逢国家提倡重视传统文化承传、提倡“国学热”,树立“文化自信”的大气候大形势,正是所谓“当红角色”。如何更好地规范高等书法教育领域的思想和行为,让它少一些散漫的自行其是,而多一些学术品质上的规矩和约束,应该是当代高等书法教育教学发展突飞猛进之中的题中应有之义。倘如是,则这部《书法教育学》的再版面世仍有其特殊的意义;它对于目前各大学的书法专业教学的丰富实践而言,肯定不是多余的、可有可无的。

  《书法教育学》共分七大章加一个附则,试图对高等书法教育的活动、行为、思考、判断进行规范和设立一个学科框架以便于遵循。从开宗明义的第一章:书法教育学作为学科的确立——在书法与写毛笔字混淆不清的现状对照下,这样的“确立”绝不是多余的;再到教学观念的检讨,强调书法学习是一种讲究科学性的学习;再到教学原则、内容体系、教学计划制订、课程设置、教学大纲、专业教学之外的社会教育,临摹教学、创作教学、理论知识教学、考核……尤其是把“构成训练法”、“体验训练法”等最新书法艺术教育成果也即是获国家奖的“陈振濂书法教学法”的核心内容都作了充分展开;最后,有一个“日本书法教育研究”的札记12篇作为附录,意在引进他山之石,足以构成比照。尤其是在第七章第二节提到“书法教育现代化运动”的新理念,指出当代书法教育必定会完成从古典型走向现代型即“现代化运动”的转型,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高等书法教育还属凤毛麟角之时有这样的提倡,今天看来也还是切中时弊而并没有过时。

  回过头来看这部《书法教育学》,在当时或是不合时宜之甚。在书法刚刚才恢复自身之时,忽然出现这样一种极其超前——只讲学科规律而不考虑20多年前的当时现实情况的新构思、新认知与新提倡,实在是贻人以“画饼充饥”“望梅止渴”之讥。故尔它在当时被沉寂埋没,自是合乎逻辑的、也是可以想象与理解的。但在20多年以后,当今天高等书法教育遍地开花竟涉及170多所大学的本科设置之后,它的重要性才慢慢显现出来;并可以为新起不久的书法专业教学大发展,提供从观念思想到行为科目的几乎全覆盖的内容指南。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当时,还没有普遍意义上的本科以上的研究生教学,只是有寥寥可数的几个点而已。而且,荜路蓝缕,研究生导师和后来的博士生导师,其实在教学的具体实施时随意性非常大,既没有学科思维,也没有研究生层次以上的对教学品质和规范建设的渴求——硕士研究生教学相对于本科教学,根本没有形成质的转换,只是本科教学的简单而懒惰的沿袭伸延和简单叠加:研究生三年,只是四年本科大学生教学之后的大学五、六、七年级而已。鉴于此,我撰写了《从书法本科教学到书法研究生教学——关于大学博士、硕士教学的基本定位》论文,试图为它寻找出一种学科规律和学术标准。此文曾连载于《中国书法》2003年第10期、第11期,一并附于书后,以记录当时对书法教育学研究的狂热与痴迷,也希望它的被重新提起,对今天的硕、博士教学有专业上的参考意义。

  2017年6月10日撰于南京玄武湖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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