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注释
[1](宋)魏泰:《临汉隐居诗话》,载《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影印本)第1478册,台湾商务印书馆发行;[2]《周礼·保氏》:“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御,五曰六书,六曰九数。”参见(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影印本),中华书局2009年10月第一版,第二册,1575-1576页。有学者误读“六艺”中的“书”,认为是艺术。这里的“书”主要是指会写字、会写文章,与今天的“书法”有关系,但关系不大;[3](唐)封演撰:《封氏闻见记》卷五《图画》,商务印书馆,中华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初版,第66页;[4](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一百《阎立德传》(点校本),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一版,第13册,第3941页;[5]1746年,法国艺术理论家夏尔·巴托在《统一原则下的美的艺术》中,首倡“美的艺术”。其体系包括音乐、诗歌、绘画、雕刻、舞蹈等五种。参见P.克里斯特勒《艺术的近代体系》,载邵宏、李本正译《美术史与观念史》第二卷,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6]参阅郑工:《演进与运动——中国美术的现代化(1875-1976)》,广西美术出版社,2002年版;[7]参见李心峰主编:《20世纪中国艺术理论主题史》,第8-12页,辽海出版社,2005年6月第一版;[8]参见《蔡元培美学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86页;[9]参见丰陈宝等编:《丰子恺文集·艺术卷(三)》,浙江文艺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1990年9月第一版,第120页;[10]李泽厚:《略论艺术种类》,载李泽厚《美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11]王朝闻:《美学概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12]李心峰《艺术的自然分类体系》,载《文艺理论与批评》,1992年第六期;[13]在王国维的“美术”体系中,包括有宫观(建筑)、雕刻、图画、诗歌、音乐等五种,没有“工艺”。参见《孔子之美育主义》(1904年); [14]在鲁迅的“美术”体系中,包括有雕塑、绘画、文章、建筑、音乐等,没有“工艺”。参见鲁迅《似播布美术意见书》(1913年);[15]在宗白华的“艺术”体系中,包括有建筑、雕刻、图画、音乐、诗歌、跳舞、戏剧等,没有“工艺”。参见宗白华《美学与艺术略谈》(1920年);[16]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七版,第4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