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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画院

  青岛画院成立于1980年,坐落在青岛市芝泉路7号,是隶属于青岛市文联的事业单位,为青岛市文化艺术专业创作研究机构,是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组建最早的画院之一。画院目前下设:办公室、创作部、展览部、理论研究部、艺术教育部、美术馆、《青岛画院学刊》编辑部。事业编制为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3人、行政人员7人、签约画家6人。现任院长为张风塘,副院长郭强、杨景社。

  建院以来,青岛画院一批批德艺双馨、技艺精湛的老中青书画艺术家们在全国历届美展、全国历届书法展以及各种单项展、专题展、提名展和邀请展中屡屡获奖,在国画、版画、水彩水粉、油画、雕塑以及书法等方面取得了辉煌成果。

  作为美术创作与研究的专业学术机构,青岛画院承担着传承艺术、发展民族文化事业的历史重任,是凝聚优秀人才,推出优秀作品的阵地。目前青岛画院在职画家均在全国各级美协、书协中担任重要职务,其中担任中国美协理事,山东省美协书协顾问、副主席,青岛市美协书协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青岛市青年美协书协主席等职务者多人,6人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6人享受正高二级岗,10人被评为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0人获山东省最高文艺奖“泰山文艺奖”,2人获得第十届全国美展银奖,2人获得全国美展铜奖,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2016年改建完成的青岛画院占地约10亩,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画院美术馆展厅2000平方米、创作楼及办公楼6500平方米,成为集艺术创作、学术研究、展示交流和刊物出版于一体的城市文化艺术新地标。

  多年来,青岛画院注重弘扬主旋律,提倡多元化,勇于担当社会职责,承接了国家、省市重大文明历史题材及国家重大公共场馆壁画创作任务。十多年来,画家们坚持写生创作,足迹遍布祖国大疆南北,已形成青岛画院学术品牌并产生广泛学术影响力,多次在全国各地成功举办创作展览展示,广受各界关注,学术创作整体水准跻身国家一流画院行列。


美术报 专版 00024 青岛画院 2018-11-10 美术报2018-11-1000012 2 2018年11月10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