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有其独特的表达
■高阳
任何艺术门类都具有其独立性和依附性。我们探讨书法的艺术门类独立性必须要从艺术的本质和书法的本质谈起,艺术是一种历史现象,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是生活在艺术家思维中审美的产物。那么在不同的社会语境中就会产生不同的艺术,在遇到社会生活的变化和不同艺术思想的碰撞之前,各种艺术门类都有其自身的独立性,只不过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人们的意识形态也会变化,各个艺术门类之间也会随之发展,所谓“通则变,变则通”。整个艺术系统,是由众多不同艺术门类组成的,每个艺术门类又自成体系,就书法艺术而言,最初一定是属于造型艺术,所谓“书画同源”便是如此,而由于自两汉、魏、吴以来,书法艺术逐步从文字学范围内孕育出来,到了民国时期,一批有西学根基的美学家、教育家对书法理论的现代转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蔡元培以西方现代艺术理念打量书法,从中发现书法的艺术性,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后来宗白华将汉字看成一个“空间单位”,并将其上升到“生命单位”,认为“中国音乐的衰弱,而书法却代替了它形成了一种表达最高意境与情操的民族艺术。”
我们作为书法专业的从业者,不能妄自菲薄,觉得它不如其他艺术门类一样。应该可以作为一个艺术门类所存在的,书法所能表达的某些东西,是其他艺术门类所不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