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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要闻

  吴昌硕(1844.8.1—1927.11.29),浙江湖州安吉人,是中国近、现代书画艺术发展过渡时期的关键人物,“诗、书、画、印”四绝的一代宗师,西泠印社首任社长,在中国近现代书画艺术领域有广泛的国际影响力。通过做大做强“吴昌硕国际艺术奖”文化品牌,提升湖州市及安吉县的文化影响力,并对当今海内外中国优秀传统艺术的创作和创新发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特举办吴昌硕国际艺术奖评选活动。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州市人民政府、西泠印社

  支持单位:新华书画院

  承办单位:安吉县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首届“吴昌硕国际艺术奖”组委会由主办、承办等单位有关领导组成。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艺术奖具体事宜。

  三、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年满18周岁的海内外书法、国画、篆刻、诗文爱好者均可投稿。征稿作品分为书法、国画、篆刻、诗文四个类别。

  2.作品要求:

  (1)书法:内容要求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欢迎书写与吴昌硕和湖州市安吉县相关的内容。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不收手卷、册页和刻字作品。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2)国画:近年来的中国画作品,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篆刻:篆刻作品投寄近年来未发表过的新作8—12方印稿,附两个以上边款。印稿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制作成6尺对开(33cm×180cm)竖式宣纸印屏(展览专用),自行题签设计;另一份贴于A4纸上(出版专用),并在下面用正楷注明每方印章的释文以及作者的姓名、性别、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获奖与入展者寄篆刻原石2方参展,原石由出资方收藏,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4)诗文:投稿诗文数量不得少于30首,要求为格律正确、寓意妥帖、体裁合宜的旧体诗词、古文或辞赋,谢绝新诗。诗文作品统一提交A4打印稿,并提供电子文稿,请在文稿末尾写明准确的联系方式。

  3.信息填写: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或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复印件。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首届“吴昌硕国际艺术奖”投稿登记表》(附件),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4.费用说明:本次评选不收参赛费、评审费。限于人力,原则上不退稿。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将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与作品一并邮寄。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60元退还作者。

  5.备注:每人限寄邮件一次,每个单项参赛作品原则上1件,最多不超过2件。参加多个项目的,请在信封上列明所投稿门类。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取消参赛资格;投稿作品的所有权及著作权归承办单位所有,并视同意授权本次活动举办单位及活动媒体进行信息网络传播及发行。本着对每位作者负责的态度,我们会认真对待每件投稿作品。但因评审工作环节多,作品经历拆封、登记及评审中多次摆放的过程,难免会有不同程度的损伤,请投稿作者理解。作者一经投稿,视同认可本条约定。

  四、作品评审

  1.由西泠印社聘请国内专家组成艺术奖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评审工作初步定于2019年5月在安吉县举行。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初评、复评,从四个类别的来稿中总计评出入展作品100件左右(含24件左右入围获奖提名作品)。第二阶段评奖,所有入围获奖提名作品的候选作者需进行现场命题创作,最终评选出获奖作品24件(凡接到获奖入围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者,视为放弃获奖资格。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3.评审获奖及入展作品将编印出版《吴昌硕国际艺术奖作品集》。

  五、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作品集一册。

  2.奖项及奖金设置:

  (1)吴昌硕国际艺术奖单项奖:按书法、国画、篆刻、诗文四个类别,分设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3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2万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前)。

  (2)吴昌硕国际艺术奖入展作品:按书法、国画、篆刻、诗文征集作品的一定比例设定入展作品数量,每件收藏费2000元(税前)。

  3.吴昌硕国际艺术奖获奖等次可作为申请加入西泠印社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获奖作者奖金、入展作者收藏费、获奖及入展证书由承办单位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内发放。

  六、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9年4月3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收稿及汇款地址:

  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吴昌硕国际艺术奖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收稿地址:浙江省安吉县安吉大道2号吴昌硕纪念馆“吴昌硕国际艺术奖”征稿办公室

  邮政编码:313300

  收件和收款联系人:蒋宝佳

  电话:0572-5026877

  电子邮箱:ajwcsjng@163.com

  八、其他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附件:《首届“吴昌硕国际艺术奖”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吴昌硕国际艺术奖”组委会

  2018年12月29日

  退稿费汇款单、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备注:投稿作品的所有权及著作权归承办单位所有,入展和获奖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

  首届“吴昌硕国际艺术奖”征稿启事


美术报 要闻 00008 2019-01-05 美术报2019-01-0500013;美术报2019-01-0500012;美术报2019-01-0500014 2 2019年01月05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