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届中国艺术节
5月亮相上海
三大艺术展面向全国征稿
本报讯 记者 江凌 日前,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将于5月间在上海举行。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国家画院、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承办,中华艺术宫(上海美术馆)等协办。
为推动美术事业发展,展示近年来我国美术、书法篆刻和摄影创作优秀成果,在艺术展览方面,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将推出包括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三大主体艺术展,文化和旅游部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艺术委员会,负责展览策划、学术咨询以及参展作品的评选等工作,展览将于5月15日—8月14日在上海中华艺术宫展出。艺术节的展览作品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深刻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展览还将特别关注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相关的优秀作品。
据悉,“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种类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等画种,作品总量约600件(组)。“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包括书法、篆刻两类作品,作品总量约300件。展览要求每地区(系统、单位)推荐作品不超过20件,艺术家作品需为近3年来创作的作品,个人限申报一件作品。“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计划展出摄影作品约300幅(组)。参展艺术家可以单幅作品参展,也可以一组图片故事参展,每组6至10幅作品,亦需为近3年来创作的作品,每位艺术家参展作品不超过两幅(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