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从整体看,凝重雄伟,浑厚大气。大案由独板案面、四个牙头、四条腿足、两块挡板、两个托泥组成,可轻松拆卸,运输便利。夹头榫结构拆下来的牙板槽口内,分别写着“金”“玉”“满”“堂”四个字,为组装提供线索。一般家具上榫头、槽口上的标识,多为标注方位的数字,较少见的有“天地玄黄”等千字文号和各种画押,至于“金玉满堂”款者,暂未发现第二例。
整器造型经典,结构严谨,榫卯考究。在明清画本中多见置于厅堂正中,用以陈设雅物。如此厚重雄伟之器,底足落于托子之上,不使四足着地,为的是免于腐朽;而托子底部又铲挖凹进去的空间,将托子架空,以缩小糟朽面积,又不沉闷,每一个细节都是工匠长期经验总结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