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院力量再次集结
第六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复评评审会在京举办
本报北京讯 通讯员 崔月 6月20日,“第六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复评评审会在中国国家画院圆满举办。本届展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支持,中国国家画院、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主办。“第六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旨在加强全国画院间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展示全国画院美术创作与研究成果,发挥画院系统在全国美术创作研究中的示范导向作用,促进中国美术的进步与繁荣。展览定于今年国庆期间,在湖南美术馆展出。
本届展览征收作品由“特邀作品”和“征选作品”两部分组成。“特邀作品”由组委会以特邀的形式,邀请全国画院系统65岁以上、具有较大艺术成就的艺术家,及本次展览的评审委员、港澳台地区艺术家共计200人,每人提交1件近两年创作的代表性作品参展。“征选作品”范围则为全国市级以上(含市级)公办画院在职、退休、外聘艺术家。同样,每位作者报送参选1件新作。今年8月,艺评会将对通过复评的原作进行终评,确定最终参展作品。
展览复评评审会议由组委会主任、中国国家画院常务副院长卢禹舜主持,31位评审专家参加了会议。
卢禹舜表示,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是中国国家画院和全国画院系统检验研究创作成果的一个品牌展览,也是充分展示画院研究创作成果,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一个平台,前几届展览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在推动美术创作,推动文艺繁荣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推出了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为这次展览的筹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中国国家画院党委书记张士军非常重视这次展览,他嘱咐大家一定要发挥好中国国家画院的几大优势,即在组织力量上的优势,作为中国美术创作研究学术高地的引领导向作用的优势,以及集中全国有影响力有创作力有水平的优秀艺术家的优势。在座的评审要真正把与时代同步伐,反映新时代的优秀作品评出来;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优秀作品评出来;真正把引领人民风尚的好作品评出来。
经第六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复评评委严格、公正的评选,艺评会表决通过本次展览最终复评选送湖南终评的作品总数为496件,其中中国画321件、书法篆刻40件、油画87件、版画26件、雕塑22件。据悉,9月28日,“第六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将在湖南美术馆举办开幕式。开幕当日还将举办主题为“从高原到高峰——新时代画院的历史使命”论坛,国内著名理论家以及各省市画院推荐的理论家将围绕“新中国画院的发展及其历史地位与作用”、“画院与全球视野”、“画院与中国美术的未来”、“画院与时代性”、“画院与重大题材美术创作”、“画院体制与制度创新”6大议题在美术理论研究层面进行充分研讨,以及首发《第六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作品集》和《第六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论坛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