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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4版:专版

宗 旨:审美居先 教学主导

  鉴于新时代的新认知,鉴于教育部义无反顾地把“习字课”(技能)改为“书法课”(审美),我们这套《书法课》的编写在指导思想和课程结构的顶层设计上,强调了它的两个新原则:(一)审美居先,(二)教学主导。

  (一)以审美感知与认知,带动对汉字之美的每一个具体文字作为学习对象的讲解和把握。从“导入”开始,激发初学者尤其是小学生们的绮丽的想象力。让他们感受到,每一笔抽象的冷冰冰的线条笔画,其实都与自己生活万象尤其是小环境的所见所闻是可以发生密切关连的。其后的课程展开,都立足于审美能力的提升,如分辨、推衍、类型化等等,在一二年级语文课阶段,已经由语文教师完成了识字写字即“看字是字”的基础作业,在书法课阶段(三年级以上),则要逐步培养起一种“看字不是字”的审美眼光:平衡均匀、左右对称、笔画异同、间架正斜、静止运动、点划刚柔锐钝长短粗细……在书写正确的前提上,更要培养对视觉观赏中形态、形体、形式的注意力。长此以往,对书法的抽象美感领受能力必定能驾轻就熟手到擒来;继之形成一个不同于长期以来我们习惯的以西方绘画为标准的视觉美学分析方法的、而完全具有中国特色的视视美学原理分析的类型。换言之,这样的书法,更可以为其他视觉艺术或舞台艺术影视艺术提供形式原理的无所不在的支撑,而且是中国特色的支撑。

  (二)强调过程开放的教学主导、而不限于“能写一手好字”的目标主导。过去的“习字课”教师学生都纠结于写错写对、写美写丑,熟练的技能养成和作业完成是第一位的。今天的“书法课”则是以体察汉字书法经典美学的千变万化为宗旨——有了体察与理解,当然就有了每天练字习书的积极性和尝试愿望,最后的掌握熟练技能自是题中应有之义。但通过书法,开启审美、开发智慧、显然是更重要的“基本素质”的目标——如果说写字课的达标首先是“应试教育”,是错就必然不对;那么书法课的重过程当然是“素质教育”,它不要求每个学生都去当书法家,而要求每个学生(初学者)甚至可以写得不够好,但应该是一个会欣赏汉字书法之美并把它类推向音舞影画各个门类作融汇贯通的“美”的发现者。比如在我们的《书法课》中,几乎每一课(从3-6年级),都有实验性很强的“想一想”、“比一比”、“连一连”、“找一找”、“说一说”、“填一填”、“描一描”、“补一补”、“分一分”、“变一变”等等,行为主角都是学生,教师只负责引导,即使做错了也没关系,可以有足够的耐心加以引导。

  正是基于此,我们在《书法课》的教学过程中,反复要求教师在授课时不得强调“成王败寇”的“丛林法则”。你可以写不好,但你必须是一个书法的“明白人”。


美术报 专版 00024 宗 旨:审美居先 教学主导 2019-08-10 美术报2019-08-1000011 2 2019年08月10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