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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艺闻

新金陵画派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招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推进文艺精品创作高地建设,为江苏美术机构培养人才,续写新金陵画派新的辉煌,根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决定举办新金陵画派青年人才培训班,现面向社会招收学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录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3、中国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或已入职者不限(在职者须经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全国美展入选或中国百家金陵画展(中国画)获奖者可放宽至中国画专业本科毕业。

  4、具有较好的中国画笔墨技法基础与创作潜力,有志于传承新金陵画派创作精神,愿意投身于主题性美术创作。

  二、培训安排

  学制两年,集中授课与自主研习、创作相结合。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授课,每次2个星期,培训形式包括:专题讲座、写生考察、作品观摩、命题创作等。聘请江苏省国画院及省内外中国画创作名家、美术理论家为授课老师。拟于5月上旬开班。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报与函报结合,网报与函报提供材料需一致。报名表请从江苏省国画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jstcpi.com/,报名者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

  2、报名日期:3月10日-3月31日(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二)报名者须提供网报材料

  1、本人填写的报名表扫描件(在职人员须经单位同意盖章);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4、省级以上展览获奖证书扫描件;5、近期独立完成的作品电子图片5张以上(要求为JPG格式,不小于5M,文件名设置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创作时间)。1-4材料要求为PDF或JPG格式。

  (三)报名者须提供函报材料

  1、存有全部网报材料的优盘;2、报名表原件;3、个人小二寸免冠证件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

  (四)材料邮寄地址及电子邮箱

  1、网报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ghywms@126.com全部材料须以电子版形式打包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设置为:新青计划+姓名。2、函报材料请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175-1号江苏省国画院“新青计划”办公室,邮编:210013,电话:025-58956299。邮寄材料请用特快专递,并注明“新青计划”报名材料。

  (五)报名手续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退。入学后如发现材料不实,将作清退处理并永久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核录用

  1、初选: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及作品图片进行评审,确定初选名单30人,参加复选须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及作品原件;

  2、复选:在驻厅纪检监察组、厅人事处、厅艺术处指导、监督下进行专业考核,内容有写生、命题创作、面试问答等,确定拟入选名单20人;

  3、录取:拟入选名单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审定后,正式发布录取通知。

  五、其他事项

  1、行政、教务办公室设在江苏省国画院,具体负责计划实施、教学内容制定、教学组织、后勤保障、经费管理等。

  2、集中授课期间,学员的食、宿、行、画材费用自理;外出考察、写生、观摩期间,学员食、宿、行费用由江苏省国画院负责。

  3、学员应服从教学安排,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不得随意缺课,严格遵守江苏省国画院有关内部管理规定。如有违法乱纪、道德失范,以及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均作清退处理。

  4、培训期满,组织教学成果展、作品研讨、出版画集、媒体宣传等活动。通过考核结业者,由江苏省国画院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结业考核优秀者,依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规定,优先考虑引进为江苏省国画院专业画家,或向省内其他专业单位推荐。

  其他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联系人:陈颖 联系电话:025-83312437 025-58956296

  江苏省国画院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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