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题材创作该不该“抄照片”
■陈胜临
抄与不抄,一分为二去看,大可不必“一语毁事”。低于照片的,是糟蹋照片;等同于照片的,是抄袭照片;高于照片的,不是抄袭。美术界应当大力提倡高于照片的创作。
画家创作分为三类:抄自然,抄自己,抄照片。这三类都包含了再加工的意思。对于前二类,评论者和大众认可,但对于第三类,意见极大。
笔者认为,有些照片能抄,有些不能抄,有些必须抄。
先说必须抄。国家有大事,而且是急事,用新闻语言来说叫“时效性”。时效性的新闻,就是三个字“准”“稳”“快”。尤其讲“快”字,错过时间,新闻则味道全非。快的价值,在于对历史瞬间的记录。绘画也有这种类型,我把它称为“时效性绘画”。新世纪以来的“非典”“汶川地震”及当下的“抗疫”。这些事情都是时效性的国家大事;这些题材,更是重大题材。这些事全民参与,艺术家岂能缺席?
重大题材,宏扬正能量,赞英雄、赞人物,成为一个重要的创作方面。这些人物,要不要抄?公众形象,英雄人物,创作中变形也可,但变形之后的人物形象有可能会失真。失真的东西,有损画家对英雄的赞美,所以,需要借用照片。但有些人并不这样看,而是以居高临下,一棒子打死的方法对待,无视作品好坏,而冠以“抄照片”。创作中要赞美一个人,可是无法见到此人,或此人正与病魔斗争,或在战场,画家没有条件到一线。重大题材中的英雄人物,画家在主题性创作中有缘见到本人的,也许只是“万里挑一”。
借助照片,这是一种主题性主要人物的创作方法,并非抄袭,而是约定俗成的创作方式,《开国大典》《南昌起义》等主题性作品都用了这种方式。这种创作,多少有些无可奈何,但也是“跳着脚镣的舞蹈”,更能体现出画家的造型基本功和再创造能力。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用绘画语言表现照片,本身就是一种创造。这种创造,完全可以称之为“二度创作”。
在手机相机普及的当下,画家搜集素材更加方便,也促使了这种对着视频照片创作的方法。这是一种绘画创作的时代快节奏。画家不能拒绝,也没有必要拒绝。从画家内心来说,是极其厌恶用别人的照片的。特殊时期,快速展示,时效性绘画展览,只能如此。
有些人,不画画,不懂画,看到与照片一样的纪实作品,就说“抄袭”,好像他们发现了新大陆;然后“站着说话腰不疼”,标新立异,吸引外行眼球。外行不明就里,跟着起哄,混淆视听。“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是古人的说法。“不入其行,不知其苦”,这是画家的自道。
写英雄,赞英雄,决不能闭门造车,胡思乱想,胡作非为。因为真实的英雄,直指人心。英雄是供人仰望的,记住形象,记录历史,熏陶心灵,而后见贤思齐,这本身就是重大题材的美学和社会功能。抄与不抄,一分为二去看,大可不必“一语毁事”。笔者个人观点:对于抄照片的创作,有三种。一种低于照片,一种等于照片,一种高于照片。低于照片的,是糟蹋照片;等同于照片的,是抄袭照片;高于照片的,不是抄袭。美术界应当大力提倡高于照片的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