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鸿精神——第四届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为了弘扬中国优秀的民族文化,拟于2021年举办“悲鸿精神——第四届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展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时代性、学术性、创新性。“悲鸿精神”全国中国画作品展览举办以来,全国美术家们创作了众多的优秀美术作品,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反响,充分体现“悲鸿精神”在当代的文化价值和现实意义。现将此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江苏省美术馆
江苏省徐悲鸿研究会
协办单位:
南京新城市商业置业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徐 里 章剑华 水家跃
副 主 任:马锋辉 刘旭东
周京新 毕宝祥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平 朱献国 刘 云 孙同和
杨惠东 张广才 张兴来 陈新建
邵晓峰 范文道 尚 辉 徐惠泉
高建胜 董竟成 韩显红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范文道
展览编辑:王晓丹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览日期:2021年4月
五、展览地点:江苏省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作品260件。
七、参展要求:
1.作品尺寸:画芯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
2.初评:投稿作品照片,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初评采取网上投稿方式,投稿网址:http://artist.caars.cn(点击网址链接注册、报名,并上传送展作品图片1张,图片格式统一为JPG,图片不小于1MB,不大于5MB。投稿时间:2020.9.1——9.30)。咨询电话:(010)59759379。
3.复评: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称(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投稿材料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4.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八、作者待遇:
1.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前60件由组委会收藏,其中:前5件为“典藏作品”(税前收藏费:50000元/件);另55件(税前收藏费:15000元/件)。其余200件入选作品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3.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画册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九、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展览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0年8月
悲鸿精神——第四届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