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厅书法”的是与非
■魏云杰
改革开放后的近40年,“国粹”书法艺术的再次重生如雨后春笋,万象更新。书法热浪一潮高过一潮,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繁华景象,国人在“小康”之余,更增加了生活的审美意趣和对艺术的美好追求,书法顺理成章成了诸艺术类别中的“宠儿”被人们所热衷。人们在弘扬中华文化的浓厚氛围中自觉地介入了书法的学习与研究。近年来,每每冠以各种名目的书法比赛和展览不计其数,“展厅书法”以其独特的形式担当着书法艺术的继承、宣扬和传播平台,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如何正确鉴赏、理解“展厅书法”,值得思考和分析。
笔者认为,“展厅书法”的积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充当着书法艺术的传播媒介。书法从书斋走向展厅,通过形式多样的比赛和展览,将不同书法作品直观地呈现给大众和社会,使更多人了解和热爱书法,从而达到了宣扬国粹和中华文明的目的;二是为各书家和爱好者搭建了交流和学习的平台。通过举办比赛和展览,为书法爱好者和书家提供了互相学习的机会,大家可以走出书房,进入活动,了解和学习他人好的理念、技法、知识,从而提高和锻炼自己;三是为提高单位和个人知名度打通了“捷径”。通过展赛,单位和个人的学习成果得到了展示,比较好的作品或书家,被评选机构和大众肯定并熟记,单位和个人的知名度可以得到广泛宣传,价值得以体现。
“展厅书法”的繁荣景象虽然对书法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也涌现了有很多优秀的书法作品和书法人,但这种繁荣的背后隐藏的问题同样值得担忧,主要表现为:一是“好大”。即大幅、大字,现在的书法展览,大多是“以大取胜”,悬挂的书法作品大多是大幅式立轴、巨幅大字作品,意在“势”上给人以高大雄伟的视觉效果征服观众。似乎越大越豪迈,越大才越有气势,越能体现书家的“大气”和“豪气”。
二是“好色”。即好纸的色彩。现在真正用纯白色宣纸写字参展的人是越来越少了,因为评委要评选上万张作品,纯白色宣纸色调单一,容易审美疲劳,为了迎合评委,使其眼前一亮,书法功底不好的就必须在宣纸上下功夫了,搞一些色彩鲜艳、抢眼的宣纸书写,可以增加视觉效果,为自己加点“印象分”。
三是“好做”。即是做纸、做字,很多人不在技法上下功夫,却工于在纸上做文章,剪切、粘贴,穿花衣打补丁,对接、划线、圈框,做旧做滥,搞一些与写字无关的花样翻新,展厅书法已演变成了书法整体肢解的产物,缺乏气韵。遍观当下书展上的诸多书法作品,我们会发现剪切与粘贴无处不在,甚至达到了无所不用极其泛滥的程度。
四是“好拙”。应该说是“好丑”或是“好怪”,现在很多书家打着“创新”的旗号胡写乱写,非要“创作”出一些让人看了搞不懂的书法作品,他们把“狂、怪、新、异”作为创作之本,不屑于笔法、技法的运用,更不屑汉字笔画的使、转、提、按,结构的严整规范,而是写得越怪,越离奇就越“创新”。
五是“好花”。好搞各种花样,在一幅作品中题上很多款式,盖上很多印章,画上很多图案,有的用各种不同的字体,版式或颜色题款,加以“润色、美化、点缀”,盲目追求视觉、美术效果,为形式而形式,却不顾及字写得好坏等等,诸如以上表象还有很多,不再列举。
以上问题的存在导致的结果就是办展览的机构越来越多,参展的书家越来越多,观看展览的人却越来越少,除了一些全国性大展和一些有特殊身份的人办的展览外,其他很多展览,即便是最重要的环节—“开幕式”,也很难凑够两三百人,有时候也就稀稀拉拉几十人而已,而且大部分是“当事人”或“亲友团”。原因何在?就是现今的展览,已经越来越没有特色了,千篇一律的形式,没有文词内涵,不用去看就差不多能猜出什么样!除了挖空心思做了很多形式之外,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书法发展的尴尬环境呢,大致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书法的“纯艺术化”创作理念,使书法脱离了大众的审美取向,从而不被接受。很多书法作品已经脱离了文字的实用功能和群众的审美习惯,坚决走向了抽象的审美领域,制造了“纯艺术”的迷魂阵,因为是纯艺术,看不懂说明你文化低呀;因为纯艺术就应是视觉至上,花样至上,是可以不讲文化修养的;基本功不过关,更可用纯艺术遮丑,因为这是纯艺术,不是纯技术。他们歪曲了纯艺术的真正含义,只是给自己带上了纯艺术的光环达到欺骗、混世的效果。
二是视觉的形式化,造成了欣赏者的审美疲劳,失去了对书法的吸引力。因为形式化,就要把书法拆解成各种形式元素进行拼凑组合,践踏了书法的生命完整性,加之用西方美学方法对书法作品进行设计,使书法呈现出虚伪的生命色彩与厚度。当今的书法逐渐向着抽象美术化方向演化,书法只与图示相关,走向了单纯的“形式至上”,剥离了文字所表达的内容和意义,书法背后的文化内涵被遗弃了,只剩下华丽刺激的“形式表现”,这些无疑都是对中国书法艺术的亵渎和背离。人们看过几场展览,就再也没有兴趣了。
三是书法作品本身文化内涵的缺失,使人不能从书法中有所收获,有所领悟。现在各地举行的名目繁多的书画活动,作品优劣的标准应如何评定呢?其思想和文化内涵应是重要标准之一。参与活动的很多作品,包括一部分名家作品思想性匮乏,多是千篇一律的照搬照抄,甚至是无数次的重复,有的故意把字写丑、写坏、写烂,写的狂、怪、草,让别人不理解,看不懂;有的书法作品的不可阅读性,不仅不能使人从中得到感悟和收获,甚至能把观众“吓跑”。
因此,好的书法作品必须具备时代性、政治性、社会性、先进性、文化性等在内的丰富内容和厚实底蕴方能提高作品的层次和品位,从而来赢得观众,走上书法的光明大道。